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共同借款人与普通借款人的区别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共同借款人与普通借款人存在多方面区别。
共同借款人通常是与主借款人一起对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主体。普通借款人则是承担债务的一方。
首先,从责任承担来看,共同借款人需和主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比如在家庭共同借贷中,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一方主张全部欠款。而普通借款人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向其本人追讨债务。
其次,在借款用途方面,共同借款人所借款项可能用于共同的事务或目的,像家庭经营、共同投资等。普通借款人借款用途一般是个人事务,比如个人消费、个人创业等。
再者,从主体关系上,共同借款人之间往往存在特定关系,如夫妻、合伙人、家庭成员等。普通借款人则是个体,与出借人是单纯的借贷关系。
然后,在风险分担上,共同借款人分担债务风险,若一方还款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偿还。普通借款人独自面对还款风险,没有其他主体共同分担。
最后,在法律权利义务上,共同借款人相互之间有连带责任等法律关系约束。普通借款人仅与出借人有直接的借贷法律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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