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连续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了,第三次不签了,可以赔偿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第三次合同不续签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则用人单位需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而用人单位拒绝,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
关于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以下几种情形:
1.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劳动合同的续签问题上,通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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