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婚后父母给女儿的钱当时没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婚后父母给女儿的钱当时没证明,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的认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意味着,若父母在赠与女儿钱款时,未通过书面或明确口头形式表明该财产仅归女儿个人所有,法律会默认该赠与行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钱款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实际场景中的判定逻辑若父母仅以“给女儿一些钱用于生活”等宽泛表述进行赠与,未明确排除女婿的权益(如未说明“仅给女儿个人”或“与女婿无关”),则该行为缺乏“单方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结合赠与目的、家庭关系及日常经验法则,认定此类赠与属于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资助,钱款应视为共同财产。例如,父母为缓解小夫妻经济压力而给予资金支持,若未特别约定归属,则双方均有权参与分配。
特殊情形的例外若父母在赠与时通过书面协议、录音录像或明确口头声明(需有可靠证据佐证)表明钱款“仅归女儿个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可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但此类情形需满足“证据充分、意思表示明确”的条件,否则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总结:婚后父母赠与女儿的钱款,若未明确约定为女儿个人财产,法律上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父母在赠与时通过书面协议或明确声明固定财产归属,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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