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欠条中经手人负什么责任”。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经手人是经手人,欠条当事人是当事人,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要看欠条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是谁,只有债务人和债权人才相互负有义务。经手人如果不是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即使签字了,也和那人没关系。因为既没有出借钱款,也没有收取钱款。
法律分析
借条上经手人签字的责任,需要根据经手人的具体角色,来进行判断。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当中,经手人既可以是借贷双方当事人其中的一方,也可以是借贷双方邀请参加的见证人,更可能是为这项债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如果经手人被认定为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话,比如经手人是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时候,经手人就应当偿还这笔债务。如果经手人被认定为保证人的话,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承担保证的责任。没有约定的话,应当被认定为一般保证人。如果经手人被认定为见证债务成立的第三人的话,债务履行期届满,经手人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借条上没有写借款人,而写经手人的姓名和红手印,经手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从理论上说,经手人就是对某一事物全部承认的人。经手人主要对承办的事务保证其真实性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经手人就是这项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负责人一般是对经办人授权的人。如果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经手人没有还款义务,借款人才是还款人。如果没有合同,经手人写了借条,就是借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解决方案2:
经手人应该负起还款责任
解决方案3:
首先,李某是公司员工,其行为为代理行为;验收员无管理公司财务的职能,故其作出该行为需得到公司授权,若无,则为表见代理或无权代理。
第二,可以起诉公司,并追加李某为第三人。若为授权代理行为,则由公司承担责任;若为表见代理,仍由公司承担责任;若为无权代理,则借出方明知其无权代理而借款的,也存在过错,由李某和借出方公担责任。
解决方案4:
经手人是经手人,欠条当事人是当事人,两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要看欠条的债务人和债权人是谁,只有债务人和债权人才相互负有义务。
经手人如果不是债务人或者是债权人,即使签字了,也和那人没关系。因为既没有出借钱款,也没有收取钱款。
解决方案5:
连带责任,不用担心,通过起诉可以要回来的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