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向售楼处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房主不买了,定金能退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若因房主(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了,定金一般不能退;但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定金可以退。
房主自身原因违约,定金通常不退根据定金罚则,当交付定金方(即购房者)违约时,收受定金方(售楼处或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例如,购房者个人改变主意,不想购买该房屋了,这种情况下属于购房者单方面违约,售楼处可以依据定金罚则不予退还定金。
存在法定情形时定金可退认购书约定购房条件存在重大瑕疵:如果认购书所约定的购房条件,如房屋质量、面积误差等存在重大瑕疵,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比如,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认购书中约定的面积误差过大,严重影响了购房者的居住需求。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若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诱使购房者签订认购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导致购房者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定金应予以退还。比如,在签订认购合同后,发生了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使得房屋无法正常交付。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在起诉前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认购书无效,此时定金应退回给购房者。双方正式签约且买方履约:如果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且买方履约,那么定金可抵作楼款或退回给购房者。双方无违约行为但未签约:如果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仅因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卖方应全额退还定金。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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