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了6年,现在公司效益不好,以绩效考核为由要辞退我,但是要我主动提出离职”。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就是说只要公司有出现第3的情形之一,你就可以主动辞职,并可以获得补偿,补偿金额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解决方案2:
如果你想拿到赔偿那么你就不要主动辞职。如果被迫不能来上班或被迫离职,那么请你收集好一切被迫证据,包括书面和影音材料,以供将来对簿公堂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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