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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给付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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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婚后给付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婚后给付的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分析说明:

彩礼的性质:因婚约而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目的赠与行为。彩礼给付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男方对女方和女方家人经济补偿的身份性质,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特殊民事合同,不同于一般赠与。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彩礼的给付是以婚姻关系的缔结为前提,如果婚姻关系未能缔结,则彩礼的给付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应归还原给付方,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相符。

与一般赠与的区别:

赠与出发点不同:一般民事赠与合同具备单务性、无偿性、诺诚性特征,而因婚约给付彩礼对人身有很强的依附性,并不当然是无偿的。

赠与合同生效要件不同:一般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后即生效。因婚约给付彩礼以婚姻关系的缔结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法律关系不同:一般赠与仅为当事人双方纯粹为财产权利转移而设立;而因婚约给付彩礼仅在特定人(男方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间)在特定时间(订立婚约时)协商订立,其目的就是为了缔结婚姻。

赠与合同成立方式不同:民事赠与合同系单方诺诚性合同,只需要一方赠与的意思表示做出即可成立。因婚约给付彩礼则系男方与女方或者女方家人协商将己方财物赠与女方或其家人,需双方取得一致的意思表示。

婚后给付的彩礼:即使男方在婚后才将彩礼给付给女方,由于彩礼的特殊性质和目的,也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结论补充说明:

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愿和目的,具有明确的身份性和目的性。因此,在婚姻关系缔结后,即使彩礼是在婚后给付的,也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认定符合彩礼给付的初衷和目的,也体现了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和保护。

行动建议:

明确彩礼性质:在给付彩礼时,应明确其性质和目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保留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明细、出资证明等,以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和性质。了解当地习俗:在给付彩礼前,应了解当地的习俗和法律规定,确保彩礼的给付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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