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置业公司承建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本次项目共建12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18.116万平方米。依据合同约定,县应补助置业公司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434.8144万元,现兑现补助资金4907.655万元,尚差额三栋厂房的补助资金527.1594万元。
经x6年5月8日第70次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最后三栋即10#-12#标准化厂房的补助资金据实兑现。目前该三栋标准化厂房已通过县验收,现恳请县向置业公司拨付最后三栋厂房的建设补助资金527.1594万元。
妥否,请批示!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x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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