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遗名引证解释

遗名引证解释

来源:99网

遗名的引证解释是:⒈谓遗弃名位。引三国魏曹植《七启》:“予闻君子不遯俗而遗名,智士不背世而灭勋。”《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八·满歌行》宋郭茂倩题解:“庄周遗名,名垂千载。”明何景明《赠君采效何逊作》诗之三:“违俗势靡合,遗名跡自超。”⒉谓留传名声。引《三国志·蜀志·吕凯传》:“上以报国家,下不负先人,书功竹帛,遗名千载。”《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回目:“谈官况令尹弃官,乱著书遗名被駡。”⒊垂留后世之名声。引《文选·班固<幽通赋>》:“保身遗名,民之表兮。”李善注引曹大家曰:“言人生能保其身,死有遗名,民之表也。”晋陆机《日重光行》:“日重光,身殁之后无遗名。”元倪瓒《至正十三年三月四日同章炼师过张先生》诗:“自许才名今独步,身后遗名将谁託。”。

遗名的引证解释是:⒈谓遗弃名位。引三国魏曹植《七启》:“予闻君子不遯俗而遗名,智士不背世而灭勋。”《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八·满歌行》宋郭茂倩题解:“庄周遗名,名垂千载。”明何景明《赠君采效何逊作》诗之三:“违俗势靡合,遗名跡自超。”⒉谓留传名声。引《三国志·蜀志·吕凯传》:“上以报国家,下不负先人,书功竹帛,遗名千载。”《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回目:“谈官况令尹弃官,乱著书遗名被駡。”⒊垂留后世之名声。引《文选·班固<幽通赋>》:“保身遗名,民之表兮。”李善注引曹大家曰:“言人生能保其身,死有遗名,民之表也。”晋陆机《日重光行》:“日重光,身殁之后无遗名。”元倪瓒《至正十三年三月四日同章炼师过张先生》诗:“自许才名今独步,身后遗名将谁託。”。 拼音是:yí míng。 结构是:遗(半包围结构)名(上下结构)。 繁体是:遺名。 注音是:一ˊㄇ一ㄥˊ。

关于遗名的词语

遗迸  名人名言  名可名  遗颁  遗名去利  名可名非常名  遗爱碑  遗遗  遗名  遗风遗泽  

关于遗名的造句

1、长崎市也正在努力把端岛纳入日本长长的“申遗”名单中。***https://***遗名造句  

2、会昌六年白居易卒于洛阳履道里故居,遗名葬于香山寺和满大师塔侧。【www。chazidian。com/zj-306748/***造句】  

3、会昌六年白居易卒于洛阳履道里故居,遗名葬于香山寺和满大师塔侧。  

4、尊重同僚和前人遗名。  

5、在济南市文广新局公示的第三批市级非遗名录中,有节庆时常见的章丘龙舞和旱船,还有花棍舞和白庄花棍秧歌。  

关于遗名的成语

陈寔遗盗  遗风遗泽  道不拾遗  沧海遗珠  策无遗算  断简遗编  遗名去利  道不举遗  补过拾遗  蠹简遗编  

遗名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1.谓遗弃名位。2.谓留传名声。3.垂留后世之名声。遗名[yímíng]⒈谓遗弃名位。⒉谓留传名声。⒊垂留后世之名声。基础解释:谓遗弃名位。谓留传名声。3.垂留后世之名声。

二、网络解释

遗名遗名,汉语词汇。释义:1、谓遗弃名位。2.谓留传名声。3.垂留后世之名声。综合释义:谓遗弃名位。三国魏曹植《七启》:“予闻君子不遯俗而遗名,智士不背世而灭勋。”《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八·满歌行》宋郭茂倩题解:“庄周遗名,名垂千载。”明何景明《赠君采效何逊作》诗之三:“违俗势靡合,遗名跡自超。”谓留传名声。《三国志·蜀志·吕凯传》:“上以报国家,下不负先人,书功竹帛,遗名千载。”《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回目:“谈官况令尹弃官,乱著书遗名被駡。”垂留后世之名声。《文选·班固<幽通赋>》:“保身遗名,民之表兮。”李善注引曹大家曰:“言人生能保其身,死有遗名,民之表也。”晋陆机《日重光行》:“日重光,身殁之后无遗名。”元倪瓒《至正十三年三月四日同章炼师过张先生》诗:“自许才名今独步,身后遗名将谁託。”网友释义:遗名:yímínɡ1.谓遗弃名位。2.谓留传名声。3.垂留后世之名声。汉语大词典:(1).谓遗弃名位。三国魏曹植《七启》:“予闻君子不遁俗而遗名,智士不背世而灭勋。”《乐府诗集·相和歌辞十八·满歌行》宋郭茂倩题解:“庄周遗名,名垂千载。”明何景明《赠君采效何逊作》诗之三:“违俗势靡合,遗名迹自超。”(2).谓留传名声。《三国志·蜀志·吕凯传》:“上以报国家,下不负先人,书功竹帛,遗名千载。”《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回目:“谈官况令尹弃官,乱著书遗名被骂。”(3).垂留后世之名声。《文选·班固〈幽通赋〉》:“保身遗名,民之表兮。”李善注引曹大家曰:“言人生能保其身,死有遗名,民之表也。”晋陆机《日重光行》:“日重光,身殁之后无遗名。”元倪瓒《至正十三年三月四日同章炼师过张先生》诗:“自许才名今独步,身后遗名将谁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