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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包合同汇总(4篇)

来源:99网

有关承包合同汇总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有关承包合同汇总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露天采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露天采矿工程及验收规范》 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土石方剥离工程

  2、工程地点:四子王旗查干辅鲁硅石矿

  3、工程内容:采区内土石方剥离、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选矿等施工开采。不负责绿化。

  4、工程量:按实际测方量。

  开工日期:20__年 月 日。(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总工期:二年

  二、工程合方式及计价

  1、合作方式:六包(包人工、材料、机械、油料、生活 费、修理费)。

  2、运距2公里以内。(不包括起始线和安全线的距离)

  3、深度40m地平线下40m。(超过深40m和运距2公里 按定额标准计算费进行补差。)

  4、土方单价:元/立方米。

  5、元/立方米。(以上单价包括挖、装、运、平、修路、洒水、养护、矿石分类)税后价。

  三、工程计量及施工的基本要求:

  1、按甲、乙双方测绘后双方签字认可的自然方计量。

  2、工程量计量按成图软件10MXIOM方格网进行计算。

  3、乙方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按时进场搭建临时设施(场地由甲方指定,其搭设临建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甲方计划调运机械设备,乙方不得随意调运机械设备进场,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有机械设备不低总机械设备的30%,机械设备完好,运转率在90%以上,矿石分类根据工程选矿要求由乙方组织分类堆放,甲方有权监督分类作业的全部施工程序。

  4、乙方确保采矿施工质量,严把矿石质量关,矿石严格按质分类堆放,不得私自处理矿石及其它附属产品。

  5、乙方进场前要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方案,和人员组织结构表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方案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规程和《安全规范施工》等相关制度,乙方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前,由甲方组织对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操作手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和甲方签订安全保证书,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每月按双方现场测量签字工程量在当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后,次月15日前支付80%工程款,余款20%做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三个月后每月全额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周时间。

  2、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后的验收工程量清单”结算工程款。

  3、乙方授权指定结款人,并持有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结算(刷卡或现金支票支付)。

  4、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总额 (大写:万元)人民币。

  5、甲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如在七日内乙方未按甲方计划安排管理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按风险抵押金20%作为赔偿,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不按期开工,甲方在90天后给付乙风险抵押金,按矿山生产合同法所规定的标准给予因此造成损失进行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挖掘机每日1000元,翻斗车每日500元,装载机每日500元,工人工资每日100元进行赔偿。

  6、地方、、安监等方面所需的批文手续甲方办理。

  7、除通用条款约定事项外,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高寒、雨、雪、洪水国家变动原因及地方的事务和安

  全检查等不能施工的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和因素造成的由甲方无关。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期间对外协调工作,协调与当地、村社的关系,使乙方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保证乙方的顺利施工。

  2、甲方为乙方解决施工单位所需的临建场地、照明、用水、用电接口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按协议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单价内包括安全生产费用。

  5、甲方有权会同乙方辞退甲方认为其能力或行为不能胜任本工区内相关工作的乙方任何成员。

  6、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工作。甲方在施工质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指导,并可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甲方要求的矿石分类工作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返工浪费等,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四子王旗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规定承包方必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二级以上资质,并且持有三员有效证件(项目经理证、工程师证、安全员证):否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要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精心、科学、合理

  组织施工,确保每月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3、乙方保证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作业条件,乙方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效工作证、操作证上岗。

  4、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检测、验收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甲乙双方研究后确定施工标准,甲方监督乙方按要求施工,如遇乙方违规施工,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仍没有达到双方确定的施工标准,乙方自负全部设备、人员的进退场费用,双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解除。

  6、乙方负责做好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要有充分的安全保证措施。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矿区安全规程和安全用电规程。在乙方工作或生活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7、乙方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不得录用违法,及无有效身份证及不明身份人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刑事案件发生,严格控制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偷盗、抢劫等事件,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未戴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人民币。

  8、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递交劳务人员工资报表及机械设备租赁结算报表,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财务监督发放。

有关承包合同汇总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普惠·尚城名都小区建设工程5#楼及2#地下车库,现甲方决定将本工程的模板部份人工费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经济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其条文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普惠·尚城名都小区建设工程5#楼及2#地下车库。

  2、工程地点:綦江县古南镇长生沟

  3、结构类型:框架、薄壁柱结构。

  二、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在乙方劳务承包合同范围内由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索赔及其他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变更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建筑、结构施工图范围内模板作业。含全部模板制作、安装、转运、施工脚手架的搭拆、卸料平台的搭拆(包括内面的安全通道、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层间安全防护)、刷脱模剂(脱模剂甲方负责)、护模、拦钢丝网、插施工缝、砼成形表面每层打磨及外观打磨(不包括地梁、挡墙)、预制砼内衬和吊模需预制的砼垫墩制作安装、预留洞口的留设、周转材料上下车及归还等。

  2、本工程所需周转辅助材料及机具:包括钉子、铁丝、封口胶、双面胶、切割刀片、锯片、墨斗、广线、圆盘锯、小型手提切割机、刨光机、电锤、打磨机、对拉片、对拉螺杆(高强丝杆、螺帽和飞峨卡)、pvc套管及模板制安的所有工具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承包单价中,由乙方全额承担。

  3、本工程所需材料:分类、分型号、堆码、清理模板拆除后的清洁卫生、场内转运及模板工作有关的租赁(模板、钢管、扣件、对拉镙杆)所发生的人工等均包括在模板工种工作内,不发生任何签证记工。

  4、必须是预先配置定型模板。

  四、承包单价、计价方式、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地梁(含地梁)以下基础模板、地梁以上主体模板(含二次浇筑模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8.50元计算。该承包单价已包括班组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2、本合同承包范围外若产生计时工,普工/工日计算。

  3、付款方式: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申报本月完成的进度款,甲方在10日内核定并确认进度款,在次月25日前按确认进度款的70%(含生活费借支、甲方垫付的辅材料费)支付劳务费。余下的10%在本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其余工程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

  五、劳务安全质量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劳务及安全质量保证金10.00万元,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塔吊、上楼层的施工用电(配电箱至各楼层线箱),负责提供钢管、钢模、扣件、v型扣、木模板、木方。每层完工后由乙方清理现场的所有扣件、钢管、木方、层板等所有木工的材料,如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清理完毕,每个、每件扣除乙方5元/次。

  2、甲方对本工程施工内容及项目进行技术交底,负责乙方所承包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监管控制,对乙方在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监管,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质量意识教育,负责实施各种建筑材料用量控制,负责建筑物的主轴线、分轴线、控制线的定点。

  3、甲方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对乙方所施工项目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甲方负责各参建单位以及各班组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用水、电的搭接工作和工程现场的组织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施工内容工程量的收方计量、计价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内容支付工资费用。

  6、做好文明施工,临边、高空作业、施工等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均由甲方统一定购,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在乙方结算中抵扣)。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承包内容及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做好班前活动记录)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并满足质量、安全施工的要求,严格按照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完成该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配。严格各工序、施工质量的要求,凡乙方不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而造成工程不合格的返工费用(含材料费)由乙方承担赔偿(以甲方计算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在支模加固不牢,造成爆模或砼流失,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200元/次,并赔偿相应的一切损失(均在当月的进度款内扣除)及整改处理。

  4、乙方签订本合同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配备现场管理人员。乙方所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要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工作上对口衔接,对承包范围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5、乙方若在承包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管理制度或不听从现场指挥及统一安排时,甲方将有权在参建各方的见证下解除乙方的承包合同,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场施工。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在结构完成后进行结算,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乙方在施工中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时,每发现一次处罚200-500元。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500元至20xx元的处罚,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文明施工的防护、作业通道的防护、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扣件清洗和维护、刷花杆油漆工时费。

  8、甲方放线时,乙方必须定二人协助。如放线时乙方没派人协助,甲方有权处罚100元/人/次。处罚款在当月结算工程款中扣取。

  9、模板、木料、架料的使用管理:为杜绝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乱下料,乙方在施工前应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模板施工方案、木板及木方的`下料使用方案,并书面报送给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下料施工。若未按方案实施,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现乱切割钢管现象,甲方有权处罚100至300元的罚金,还要按市场价计算赔偿损失,视同违约金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10、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对乙方有私拿、盗窃甲方财物的人员,由甲方按规定呈办、处罚;对乙方人员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一般火灾处罚500元,重大火灾处罚20xx元。本条中所列罚款视同违约金。

  七、安全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不能违章作业,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安全事故费用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以上,其超出部分费用除去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差额部份,按甲方负责80%,乙方负责20%。

  2、乙方进场的工人应如实向甲方以"实名制"方式报告(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中人员有增减时,也必须报告以便甲方办理工伤保险,否则未报告增减的人员所发生安全事的故概由乙方负责。

  3、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罚款10元;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罚款5元,不栓安全绳的罚款30元。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工作,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凡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罚200一500元,该处罚视同违约金,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八、工期约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完成承包任务,合理组织劳动力,满足施工的需要。如下小雨、农忙期间,满足不了甲方规定的施工工期及劳动力,甲方处罚乙方按缺少200元/人/日。处罚款在当月结算工程款中扣取。若遇下大雨,雨后必须立即上班,若未上班罚款3000元/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推迟,每天处罚1000元的违约金,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九、其它:

  1、乙方所用辅助材料按市场价由甲方代购,材料金额在当月的劳务费中扣除。

  2、工人年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禁止用童工。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严格遵守约定,若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属违约行为,违约方将承担承包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停工不干或不继续施工,甲方按合同单价的50%给乙方结账付款。

  3、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向劳动局或当地建委申诉、仲裁。

  4、若乙方安全、质量、工期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停止施工或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签订前乙方未对本合同提出任何异议以及合同中未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在合同履行中若有发生,甲方不在补算任何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有关承包合同汇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装饰石材清工承包合同范本。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常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合同范本《装饰石材清工承包合同范本》。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请人民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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