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买卖合同上诉状(3篇)

个人买卖合同上诉状(3篇)

来源:99网

个人买卖合同上诉状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号楼单元 号 ;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价格: 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买卖合同上诉状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于10日内付清全额货款,甲方将于收到货款3天内发货。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书》进行验收,乙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个人买卖合同上诉状

  甲方(卖方):

  (委托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委托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人: 权属证书号: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房屋装修情况: 附属物:

  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物业状况介绍属实,此房屋权属无任何问题和经济纠纷等,同户籍及相关亲属同意出售。甲方承诺并保证上述陈述真实客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已全面了解上述物业状况,已经实勘或已授权代表代其实勘该物业状况,并了解该物业的产权状况,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第二条: 成交价格

  房屋及房屋装修、附属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此合同当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确定买卖关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分期付款:

  2、银行按揭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注:乙方保证无不良信用记录、甲方保证积极配合,并且需积极的准备贷款所需材料交至相关方。如乙方在贷款资料均齐全的情况下,因自身、包括银行征信原因导致贷款手续无法办理,乙方应在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 60 日内一次性交齐该房款,否则属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在签订此合同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作为首付款(含已付定金),剩余尾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向银行申请贷款 ,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向甲方直接支付,实际放款额度及年限以银行审批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房产证进件前以现金补足;如银行放款金额超出剩余房款的,由甲方扣除剩余房款后,其余退还乙方。

  第五条: 房屋交接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于 向乙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并同时交付附属物,乙方应在此期间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附属物、配套设施物品损坏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保证此房产项下户籍状况为空房,若该房产项下有户口,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户口迁出。

  第六条: 税费承担(所有税费以缴纳当日开发商或等有关部门收取的标准为准) 甲乙双方办理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承担: ; 乙方承担: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该合同存续期间,若甲方反悔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违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总房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若乙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还需赔偿乙方装修等费用。

  2、该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产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总房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需将此房屋装修及产权状况恢复至原有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按照已收房时间内同地段、同性价比房屋的承租价格支付甲方房屋租赁费用。甲方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

  3、由于甲、乙任一方联系方式变更导致联系不到当事人造成损失、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不配合缴纳税费的,对方将以本合同写明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通知当事人,自通知(挂号信或手机短信息等方式)送达日(挂号信或手机短信息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视为送达日)起每逾期一日,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 叁 作为赔偿金,逾期超过三十天属违约,违约责任见前述第1、2条对甲、乙双方违约的约定。

  4、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房屋、迁出户口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银行贷款,每逾期一日,则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 叁 作为赔偿金,逾期超过三十天属甲方违约,违约责任见前述第1条之约定。

  5、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 叁 作为赔偿金,逾期超过三十天属乙方违约,违约责任见前述第2条之约定。

  6、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需出示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代理人承担。

  第: 本合同存续期间,若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失败的,甲方退 还已付房款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该合同标的物,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在签订此合同当日,甲乙双方将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准备齐全,交由对方认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 述第 种方 式解决:

  1、提交 济南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 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