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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承包合同(5篇)

来源:99网

推荐承包合同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__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______ .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济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

  (2)投资回收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 .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____ .

  5.结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____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推荐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宁波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浙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荣安府桩基工程

  二、承包范围:4#楼工程桩工程

  三、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施工管理;

  2、甲方要求乙方整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部分;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不良行为,以及对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总包方的总包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监理和甲方的施工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对质量安全负责。

  5、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监理规定的流程规范施工。

  6、乙方从场外向施工场地内运塘碴回填等,需甲方、监理同意。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调整方式:

  一)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5100000元(大写:伍佰壹拾万元整)

  二)工程单价

  (1)、c35ф900、ф1000钻孔灌注桩860元/立方米一次性包干价; 预应力管桩pc-a400(75)93.5元/米一次性包干价;预应力管桩ptc-a400(60)83.5元/米一次性包干价。地下室送桩按14元/米计。

  (2)、在一次性包干价中已考虑了与打桩有关的所有费用,如已考虑了与周边村民协调、打桩的水电费、进退场费、桩架移位费、质料及材料试验费、管桩桩架移位垫路基板费、施工现场不能满足商砼车辆运输至钻机前塘碴铁板费用、地下障碍物2m以内、税费、利润等。

  (3)、按施工图要求试桩测试费结算:低应变85元/根;高应变、静荷载现场另定,数量按甲方与监理确认试桩根数。

  (4)、若砼强度每增减一级(c5),则单价相应增减18元/立方米。

  (5)一次性包干价入岩按1.2d(桩径)考虑,如设计另有要求,钻孔的机械人工及钻孔水电费另行协商。

  (6)预应力管桩如采用桩尖,及抗拔节点设计另有要求时,单价另行协商。

  三)工程量按施工图和实际施工量,加灌长度按设计长度计。以监理公司和甲方代表签证核实后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四)结算的审核

  1、桩基验收合格并且工程资料移交给甲方后三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盖章、法人盖章并有乙方概预算编制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甲方工程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

  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六十天内,甲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同意的,则甲方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乙方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还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4、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审计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参照浙价服[]262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由建设单位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六、付款方式

  一)支付方式:3#、4#、7#、幼儿园工程全部打桩开始10天内支付该部分暂定价2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1#、2#、5#、6#、地下车库工程全部打桩开始10天内支付该部分暂定价2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打桩结束再支付打桩暂定价的`40%(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分二个阶段支付 3#、4#、7#、幼儿园工程全部打桩结束;1#、2#、5#、6#、地下车库工程全部打桩结束);通过桩基验收合格、资料合格齐全办理好结算付至结算价95%(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余5%全部结顶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承兑贴息全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按期付款,应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每天支付违约金。

  二)、发包人支付上述款项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正规建筑安装税务,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三)、水电费在结算款中扣除(水电用量按装表计量,总表及分表差额和电的铜铁损等由各施工单位按使用数量分摊)。

  七、合同工期:

  一)合同总工期为40日历天(不包括管桩),开工时间为xx年3月22日,竣工时间为xx年5月2日,本工程工期提前不予奖励,逾期将予以相应处罚。

  二)竣工验收工期,每延期一天扣罚违约金10000元。若因特殊地质原因及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延误,经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但费用不予另行签证。

  八、质量目标: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杜绝出现三类桩,如乙方施工原因每出现一根三类及以下桩,乙方承担补桩等相应的费用,如三类桩超出检测数量15%,钻孔桩另扣罚10000元/根;管桩另扣罚1000元/根。

  二)钻孔灌注桩杜绝出现桩顶砼强度不足情况,除乙方承担补桩等相应的费用外,另扣罚5000元/根。

  三)乙方在施工前十天把施工方案上报甲方、监理方审核确定(如桩身垂直度、成孔速度控制、泥浆比重控制、清孔控制、沉渣厚度控制、砼灌注方法及深度控制、导管埋拨控制、发生塌孔等质量问题处理及停水停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四)甲方、总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罚款500元/项;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罚款5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罚款xx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罚款5000元/项。罚金在处罚通知单收到3日内必须缴纳。

  五)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通过合格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人员、机械设备到位:

  施工项目部经理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卢冬生项目经理:梁载青,技术负责人:梁志青,以上人员所有协调会议均要参加。施工员:卢仙军 、梁恩兵,质量员:蒋德 陈小友, 安全员:蒋华,材料员:郭冬青,以上人员的到岗率95%,以及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管理人员或机械设备未全部到位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对主要管理人员,若各方面工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一)认真执行鄞州区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该工程应达到甲方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并明确具体措施。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还要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均有上岗证。

  三)临时设施采用统一的活动房,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工程完工后根据甲方项目总体情况须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予另行计算。

  四)施工场地周围及场地内与施工相关的环保、环卫、、市政、当地村民委员会等管理部门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各施工队伍间或出现打架现象,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xx0元人民币的罚款。

  六)、如在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方向承包方扣款伍仟元,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方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供应:由乙方自行采购,但管桩品牌厂家须甲方监理审核确定签认可。

  二)、材料质量保证:必须对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甲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

  十二、竣工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单体通过检测后十五天内,应向甲方监理代表确认的且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配合总包方进行基础验收备案。

  十三、工程和资料的移交

  乙方竣工资料交付时,必须提供给甲方竣工图三套,竣工资料三套,经质检站核验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及图纸。甲方在支付乙方95%工程款时预提档案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整个荣安府桩基工程),待竣工资料及图纸通过市档案馆验收后无息退还。

  十四、其他:

  1、本工程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风险条款:乙方在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波动,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原材料、人工、安装及运输行情的价格波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诺不以此而影响工期及合同的履行,且不以此为由而申请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的变更。

  3、荣安府各楼号的桩基均由乙方承包,今后各楼号桩基图纸出来后钻孔桩按4#楼的每立方钢筋含量51.423㎏/立方米为基准按实调整,单价以3.75元/㎏,按4#楼一次性包干价进行增减;钻孔桩实际施工桩端不嵌岩按4#桉一次性包干价中减去70元/立方米。以后实际施工预应力砼管桩材料价格4#楼中没有确定的,phc600-100a按185元/米一次性包干价,phc600-100a地下室送桩按18元/米;其他按合同预应力砼管桩协会价加上机械人工费及其它费用14.65元/米作为一次性包干价,地下室送桩按14元/米计。除以上作相应调整外,荣安府各楼号的桩基合同条款均参照本合同条款执行(除工期、暂定总价外)。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甲方和总包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甲方对工程的随时更改或增减的权利,在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即遵照办理,不得藉辞推诿或提出异议。

  6、所有工程联系单均以甲方签复意见为准,工程联系单须甲方总工室、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指定人员签并加盖甲方印章方为有效。

  7、对已发生的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接到变更通知之日起14天内上报工程施工联系单;逾期申报的,视为此变更不增加费用和影响工期,以后不予签证。

  8、由于乙方造成的接桩、截桩和设计变更(如补桩、承台加大、底板和基础梁的调整等),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直接与总包方协商结算。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商的材料款。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乙方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

  10、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部分作为民工工资直接发放。

  11、无论何种原因,如发生乙方堵路、扰乱甲方办公、围困甲方管理人员、民工上访、其他暴力事件等,每发生一次罚款2~5万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自行向当地主管部门办理进入鄞州区施工的相关的手续,领取进鄞州区的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费用。

  13、施工期间应依甲方或总包方的指示定期参加工地例会和甲方或监理召集的其它重要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有关会前通知到的人员不得缺席,另如经甲方或总包方要求,乙方公司代表人或技术人员或班组长亦应出席参加甲方临时召集的工地会议,该人员必须到会,并无条件执行会议决议事项。如无故缺席或迟到,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xx元/次以下的经济处罚,因缺席或迟到原因导致对会议内容不了解,其后果自负。

  14、乙方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其中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应及时向监理、设计、甲方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审图不严原因引起的返工,由乙方承担50%的返工费用。

  15、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委托检测单位对工程材料及结构质量等进行检测,如果检测合格,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如果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全部责任。

  16、根据目前及以后的用电用水紧张形势,乙方自愿考虑在现场自备柴油发电机一台和用水预防措施,乙方为预防停水停电所作的各项准备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因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7、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租用、垃圾堆放清运、夜间赶工、赶工措施、及单项工程修改造成的小范围窝工、工程用电紧张、地块周边的各种管线及建筑物保护处理等,产生的费用都包括总价中,不再另计。如因保护措施不力,引起的纠纷或赔偿,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8、在本工程施工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关系由乙方自己处理,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已含在综合费率中,不再另计。

  19、由于周边无生活污水排放口,乙方在现场生活区自行设置化粪池,并定期清理,废水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计费用。

  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如甲方未鉴证费用等)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宁波人民起诉。

  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推荐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果园的面积及位臵:

  甲方将本人所有的位于xx乡xx村的 亩新建果园共 株,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

  二、经营方式:

  个人承包用于苹果产业开发,果园建设管理经营收益。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共年。

  四、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100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果园的经营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二)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其他财产的使用权。

  (三)乙方在承包果园中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借口进行阻挠和侵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过问乙方对果园的日常生产管理和收益。

  (四)乙方对承包经营的'果园经甲方同意后可转包或转租。

  (五)乙方必须加强果园的管理,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按技术要求管理果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六)乙方按时交付甲方承包款。

  (七)乙方承包期内,果树行间允许乙方种植不影响果树生长的农作物,不允许种植高杆作物,行间种植收益均为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对老龄果树、病虫害坏死的苗木进行砍伐、更新。

  (八)、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无条件提供水、电、路等其他配套设施,使用和维修费用由乙方和其他未承包果园户主协商共同解决,甲方不得干预。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石油或地方各级机关占地,占地费归甲方享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受。承包期内,各级或部门对承包地投资或救济的各类扶助资金和物品均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二)如遇国家调整,本合同按相关或法律允许变更或解除。

  (三)承包期满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果树乙方应如数归还,乙方自臵的其它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干预。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适当减免上交的租金。

  七、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5倍于承包金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承包款,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时,须持本文书在一个月以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征得鉴证机关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报经鉴证机关同意,可增加新的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户主继承人的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机关各一份。

  发包方(户主)签字(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与丙方于20xx年5月29日签订《土建工程承包合同》,将其承建的 土建工程转包给丙方,丙方于20xx年6月20日与乙方签订《模板承包合同》,把其中的模板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本工程的施工要求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共三栋,45925.69平方米。

  第二天、承包的形式:

  1、乙方以全包工形式承包的所有模板工程。

  2、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丙方提供。

  第三条、工期要求

  1、每栋第五层到第八层,每层所有的模板工程要在4天半内完成。

  2、从每栋的第九层开始,每层所有的模板工程要在3天半内完成。

  第四条、不可抗力

  当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导致另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在其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后可协商履行本合同的时间予以顺延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不到一天的,按一天计算;若乙方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20xx元。

  2、若丙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则每迟延一天,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

  3、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一切人员和工具立即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双方约定单价的70%计算。

  第六条、其他事项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补充本合同。上述各项,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建筑规范、法规、相关条例执行,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的人民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推荐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平果恒通物流中心工程外墙双排脚手架和内满堂架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内容:

  1、外墙双排架: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包给乙方施工,乙方负责钢管、扣件的搭设及拆除,安全网的围挂及拆除,负责铺设首层及施工层铺设竹脚板的人工费。

  2、内满堂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实行包料不包工,乙方提供钢管、扣件,甲方自己负责搭拆,并负责清理、堆放归类。

  3、材料准备:乙方负责提供钢管、扣件、密目安全立网材料,甲方负责垫木、钢筋预埋件及拉固、脚手板材料。

  四、承包单价:

  1、外墙双排架:甲方按总建筑面积以46元/㎡计算给乙方,以建筑图为准。

  2、满堂内架:乙方只提供每栋第一层的材料给甲方使用,每栋提供一层的柱子、小横杆使用,甲方按2万元/栋计算给乙方。

  3、附加工程:塔吊周转平台按每层每个为300元;电梯井每层每个为200元。安全棚、搅拌机、钢筋棚、防护栏杆由乙方无偿提供及搭拆。

  五、使用期限:

  甲方从乙方开架之日开始算起,到拆完架为止,计算工期。外架使用期为120 天,开架时间以双方现场确定的实际开架时间为准。即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为工期,内架使用期为30天,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为工期,若提前按上述价格执行不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工程,内外架甲方按总建筑面积分别以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超期费(租赁费)给乙方,超期费逐月结算付清。

  六、付款方式:

  1、根据进度甲方必须按实际搭设的面积付给75%的进度款给乙方,7#楼搭完一半结算一次。2#~6#每栋开架一个月各付1万元,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90%,余款在拆完架的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付款时用现金支付,乙方不负责一切税、费。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技术交底,对乙方的外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加强现场管理,如有个别地方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自行整改,其费用自负。开架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各间距等技术指标要经过项目部书面形式复核通过后再升架。

  2、甲方无偿提供塔吊、井架设备给乙方搭设及拆除使用,无偿提供给乙方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民工住宅及扣件存放的工棚等。

  3、因某种原因出现停工或停工时间较长,在此期间,应由甲方自己负责,工期不减。

  4、甲方如不及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5、甲、乙双方的材料由各方自行保管,若乙方民工有盗拿工地材料,按甲、乙双方规章制度处罚,由对方立即垫付此款。

  6、若甲方在拆架前需要改动拉固点重新固定时,甲方应补助一定的工钱费给乙方。

  7、甲方平整好地面(包括搭设外架水泥硬化场地),同时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并不得擅自拆除已搭设好的脚手架,更不得变卖。

  8、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已搭好了的外架,若甲方另有变化重新改动,其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因特殊情况损坏乙方材料的,按市场新材料价计算给乙方,甲方的废水泥残渣回填乙方架管时由甲方负责清挖及费用。

  9、乙方工人严禁酗酒、斗殴,如有发现每次罚款贰佰元。

  10、要求做到市文明工地。获奖后酌情奖励。

  11、此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以任何借口违约,若有一方违约,按2万元的违约金赔偿给对方。不能无故停工,有事双方协商为主,提前汇报商量。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为据,希共同遵照执行。

  公司代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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