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职责
1. 船长是船舶主要领导人,是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船舶安全生产,营运管理,航行工作,应变指挥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传达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计划和规章,具体定制并督促执行本船的计划和命令,安全、优质的完成公司的各项指令.船长有绝对权力就涉及船舶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方面,根据其专业判断,作出其认为必要的决定(包括必要时指定船员担负职务以外的工作)而采取果断的措施.
2. 完全熟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关文件,严格遵守国际、国内有关公约、规则、标准和指南,贯彻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 激励、指导和监督全体船员遵守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4. 以简明的方式发布船上安全管理和操作指令.
5.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指定人员报告其存在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缺陷.
6. 船长是船上关键性操作的监控人,实施船上所有关键性操作的监控,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和防止环境污染.
7. 向公司指定人员报告船上操作及安全和环境污染管理的不符合规定情况.
8. 按规定认真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
9. 负责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检查各种证书的有效期,并确保其最新和有效.
10. 组织船员学习和熟悉应急反映程序,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后公布实施,按规定定期主持各种应急演练以提高船员的应变技能.
11. 作为船上应变反应的总指挥,当船舶出现紧急情况时,临场作出专业判断,指挥全体船员实施有效反应.
12. 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前处于适航和适任状态,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
13. 负责在本船船员的服务簿内如实的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并进行任职签注.
14. 开航前应当根据海词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5. 在航行当中应当:
(1) 督促全体船员严格执行值班与联系制度,确保航行安全.
(2) 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危险航道、狭水道和船舶密集区域,礁区以及遇到 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和遇到险情时,上驾驶台亲自指挥. (3)发现值班驾驶员采取的避让措施或变换航向不当时,应立即纠正和亲自指挥,直到确保本船已避离危险为止. (4)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及早采取防避台风和暴风措施. (5)夜间航行时,应将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项或其他重要布置明确记入”夜航命令簿”,任何时间当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
(6)在停泊期间应当布置值班注意事项,经常督促检查值班人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