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失业问题
失业是指在一定的劳动年龄以上的劳动者,处于没有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者从事有收入的工作低于最低时数的一种状态。失业的程度可以用失业率来表示,失业率是失业人数占劳动力总数的百分比,一般以(失业人数)/(失业人数十就业人数)来表示。它不仅可以反映失业的严重程度,而且可以反映失业的规律和特点,是一项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存在3%—5%的失业率是正常的,此时社会经济处于充分就业状态。失业超过一定的限度,便成为失业问题。失业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各国无不把促进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在全世界大约30亿劳动力中,有25%到30%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还有约1.5亿劳动者失业。仅东南亚金融危机就使失业人数增加了1000多万,并造成受直接影响的国家及其他国家的贫困和不充分就业加剧。在发达国家中,法国、意大利、德国的失业率一直居高不下,2000年均在10%以上,美国和日本以及东南亚国家受经济衰退的影响,失业率都大幅增加,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就业形势更为严峻。失业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人口问题、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失业问题必须引起我国相关部门的重视,并要花费大力气予以解决。因此,认真研究失业问题,促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不断稳定地向前发展,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各级和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为使扩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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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作有的放矢,首先需要对我国当前就业形势作出充分估计并对失业现象严重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减少失业扩大就业的对策措施。
建国初,我国在面临恢复国民经济、建立新经济秩序的重大任务的同时,也面临着由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和因社会经济结构变革丧失工作岗位而新生成的失业人员的救助与安置问题。建国前夕,城镇有失业人员472.2万人,失业率高达23.6%,加上新产生的失业人员,给初建的新中国的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我国高度重视失业问题的治理,1950年内就相继制定下发了3个文件解决这一问题, 城镇失业人口由1949年的474.2万,使失业率23.6%下降到1957年的5.9%,使建国初的失业问题得到了迅速解决。 从1958年到80年代初,我国的失业问题被国家采取“高就业、低工资、”“统包统配”“计划安置”以牺牲效率为高昂代价来打肿脸充胖子的“全民就业”所掩盖起来,与社会不再承认我国存在失业。按理说,企业是“经济人”只管赚钱就是,解决就业是的事。但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优越,企业却扮演了“政治人”角色,背起社会包袱,一个人的事,往往安排两、三个人去干,人浮于事,就业终身,冗员充斥,“吃大锅饭”,使劳动者丧失了失业危机的压力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同时,由于企业领导的地位和权力是和企业规模的大小、职工人数的多少成正比例的,故正像企业患投资饥饿症一样,企业领导人普通存在企业规模越大越好,职工人数越多越好的愿望和要求。从而使隐性失业在旧中能始终存在并不断发展。其代价是造成企业经营效益低下,劳动力资源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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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八十年代末以来,我国的失业率呈上升趋势。1985年,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到1997年则升至3.2%,如照此趋势继续增长的话,失业率将很快突破4%-6%的警戒线,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大批基本生活需要得不到保障的失业者不仅会因安置不当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带来经济损失。
建国后的二十年间,由于忽视人口过度增长对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人口盲目增长。从60年代中期开始,就已经出现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在计划经济下,国家通过实行“低工资广就业”的劳动就业解决劳动力供求矛盾,但造成国营企业内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大量冗员,形成隐性失业。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企业作为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科学管理。在竞争中,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原有的隐性失业显性化,大量的富余人员被排斥出来。
失业是一个困扰全球的跨世纪的社会经济难题。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的国家,庞大的人口规模使得劳动人口供给的增加一直快于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目前,我国处于国民经济的转型期,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伴随着我国加大力度推进经济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劳动就业结构也将进入加速调整阶段,失业人口增加、失业率上升在所难免,扩大就业、减少失业,将上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健全之前,就业问题的解决将成为影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不仅要发挥社会生产的功能,而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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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就业安置的功能。在这种前提下,为了实现社会稳定,采取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的方针,牺牲了劳动生产率,“三个人的事五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每年的毕业生分配、复转军人的安置,国有企业都成为指令性安置的重点。如此一来,在社会充分就业的表象下面,却长期表现为隐性失业或就业不充分,国有企业所积蓄的“失业势能”转化为改革后的“失业动能”也就不足为奇了。 几十年统包统配的就业,国有企业以牺牲企业经济效益和效率为代价,将大约30%的富余人员留在企业内部,缓解了就业压力。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旧国有企业低效率、低收入的高就业模式不可避免地遭到冲击。隐性失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隐性失业者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价格已高于其边际生产率。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主要措施就是减员增效。这样就使原先国有企业内早已大量存在的隐性失业显性化,显性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尤其是自1995年以来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题,对企业进行改制、改组、改造,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入手,使企业的不充分就业人员从工作岗位中分离出来,变隐性失业为公开失业,将失业人员推向社会,加大了城镇就业的压力。
事实上新中国建立至今,先后出现过五次就业压力巨大的时期,不过在不同时期对失业的态度不同,所采取的对策与措施也大相径庭。
我国建国以来经历了五次就业压力:
第一次是1950年至1953年,新中国刚刚成立,面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口造成的就业压力。这一时期主要是通过兴办各类企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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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劳动者就业的“单位化”方式。辅助措施是严格的户籍制度,控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
第二次是1961年至1962年。由于经济建设中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跃进”群众运动、盲目兴办各类企业,使城市人口迅速膨胀,城市社会的正常秩序已难以维持。此时,采取裁减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逆工业化”措施缓解压力,将“大跃进”时期的就业人员返乡务农。
第三次是1968年至1975年,虽然我国在60年代初已缓解了失业压力,但隐性化的失业依然存在,由此依然采取逆工业化措施,号召知青这支就业大军参加农业生产建设兵团或去农村插队落户。
第四次是1978年至1980年,下乡知青大批返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失业人口群,为缓解这一问题,采取“安置就业”的“单位化”措施,用父母退休子女顶职和兴办集体企业方法解决就业。
第五次是1993年以来,改革开放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关键时期的汇合,加剧了失业问题。这一时期,进一步完善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的失业保障制度,采取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方式治理失业。
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失业高峰,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口增长过快的压力;经济技术落后,企业缺乏竞争力;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转轨过程中失业显形化等等。劳动力的过剩既有绝对的一面,又有相对的一面。绝对的是指短期内经济中提供的就业岗位的;相对的是指从发展的观点看,并非人口过多导致失业,而是因为经济发展中存在着问题,经济发展比较快、比较健康的情况下失业率总是很低的。这就是为什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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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的失业问题更为严重,常受两位数的高失业率的困扰。
从根本上说,我国的失业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也必须在发展经济中加以解决,应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经济,比如促进经济增长的;优化经济结构的;加快经济改革,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的;建立完善的失业就业机制;完善社会失业保障制度的措施等等。但从近期看,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从国有、集体企业剥离分流出的数千万下岗职工,他们曾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不能把他们简单地推向社会,而必须有一个过度期,以相应的和制度为保证,妥善解决他们的再就业和生活保障。因此短期的再就业的安置:如下岗职工的经济补偿和救助,促进劳动力流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培训下岗职工使其提高素质、掌握技能的制度等等,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再就业工程实施的效果终究与社会总体就业率的提高(即失业率的降低)是分不开的;不能抛开社会一般的失业问题来谈再就业问题,必须把近期的再就业工程与远期的降低社会失业率,提高就业率结合起来,才能使我国的就业问题进入良性轨道。因此,应从以下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努力探索,促进经济发展,刺激经济增长,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
1、适度控制经济增长速度。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就业问题结合起来,一般经济增长率高的时期就业水平也比较高,因此在失业压力比较大的时期,要适度放松财政和货币,刺激经济增长。如放松信贷,降低利率,增加投资等等。2、加速我国经济转型的步伐,探索作为我国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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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支柱的国有企业提高效益的途径,以此为龙头,扭转经济的被动局面。3、加强科教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现代社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谁在科技进步中处于领先地位,谁就能赶在经济发展的潮头,经济发达国家正是靠这样的优势主宰世界市场,不仅很容易地解决了本国的就业,而且吸收了很多外国人口就业。我国的科技相对落后,在向国际经济接轨中又不得不逐步放开国内市场,面对质优价廉的外国产品,民族工业遭受挫折,正如最近的统计资料公布我国国内的纺织企业布匹大量积压,而另一方面每年从国外进口的布匹量正相当于积压的量。作为我国经济中流砥柱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效益下滑,开工不足等情况。加强科教投入已是我们多年的口号,但实施中力度不够,以后财政中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以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增长,同时以教育的发展提高民族素质,民族素质的提高是经济增长的又一原动力。
二、加紧调整我国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可通过优惠的投资、优惠的税收及其他优惠的措施,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理顺就业方向。
在经济进步中,第一产业是基础产业,应稳步发展,第二产业应相对缩减,第三产业逐步占据最大比重。我国目前第一产业仍是“瓶颈产业”,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紧张,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农、林、水力等方面的发展很落后,应加强投入。作为第二产业的加工、制造业等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应促进其向其他产业调整转化。我国第三产业比较落后,就业比重大约占20%,低于同等国家的水平,而发达国家已占60%以上。因此,我国应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且由于第三产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所花的资金少,容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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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多,注重引导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三、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可采取税收优惠,贷款支持,降低注册资金,简化审批手续等措施予以激励。
1、鼓励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私营和个体经济不仅丰富了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而且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八五”期间,城镇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的新增就业人员达同期城镇安置就业人员的近一半。城镇个体、私营者主要存在于第三产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有投资少,见效快,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低的特点,应成为解决我国再就业的主渠道,必须重视其发展。2、促进非国有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长期承担了安置社会就业的任务,其人员过剩已不只是转变经营机制、结构调整的短期问题,从较长期看也不可能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劳动力向外转移已是必然。在发达国家,尽管资本集中、垄断的趋势十分明显,但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中小企业,并在经济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一般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有较强的吸纳劳动力能力。在我国除可将原中小型国有、集体企业通过出售等方式转变外,同时可采取多种优惠措施促进建立和发展非国有中小型企业。3、充分利用外资,进一步对外开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利用外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目前发展最快、经济状况最好的地区,也是对外开放最早、最宽松的地区,这些地区不仅解决了本地的就业问题,而且吸收了数百万的其他地区就业人口。因此我国在加强有关国计民生重要领域控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仅有利于解决我国的就业压力,也是经济国际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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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所趋。
四、采取措施解决下岗者的后顾之忧。
很显然我国目前形成的多数下岗职工不能说是企业用人中优胜劣汰的结果,他们更多感到的是牺牲者,因此社会有责任对他们下岗后的生活问题及再就业问题得到与在岗职工相对公平的待遇,这不仅有利于社会安定,更主要的是可变被动为主动,使职工不至于谈减员而色变。1、妥善解决下岗后再就业前的生活费用问题。短期内该费用其原所属企业有能力的应负担一部分,同时地方财政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提供相应的资金予以保证。2、加快建立完善的全社会范围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的全方位的社会保险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使公民有基本生活保障。3、加大劳动用工、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真正打破传统下形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非国有单位的就业界限,建立全社会范围内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从而消除下岗者的失落感及选择再就业岗位的差别感,也使其具有向各方面发展的公平机会,有利于全社会就业观念的转变,形成失业再就业的良好机制。
五、搞好服务工作,促进再就业,保障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 1、规范并组织合理的下岗、就业秩序。企业富余职工的分流要考虑职工承受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逐步进行,不能一哄而起,要防止某些企业借机进行的有损职工利益的行为。要做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再就业人员的登记工作,保障下岗补助和失业救济金的合理发放。要搞好社会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劳动力交流市场,疏通就业渠道,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组织好就业推荐和介绍工作。2、搞好对下岗职工及失业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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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拿出专门资金,设专门机构,根据劳动力的供求情况,进行劳动技能的培训,使之适应新工作岗位的需求。3、进行优惠扶持,鼓励自谋职业、自谋出路。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私营业,从事临时工作加以引导并给予优惠,可发给特殊证明凭证,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税、免费及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低息贷款等等 。
总之,失业问题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还是对人们就业观念的冲击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当今,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失业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失业问题不解决,会制约我国各项方针、的实施,会危及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解决失业问题是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前提。各级部门都应该居安思危,加大力度解决好本部门的失业问题和再就业问题,从而把我国的失业问题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使我国的各项建设保持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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