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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领导审阅稿)

来源:99网


关于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

初步安排的报告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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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法律事务部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的报告

公司领导:

现将法律事务部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公司党政班子及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我部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事务工作部署,坚持以“降本增效”为主线,以“风险防范”为目标,以“年初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为抓手,努力推进工作进度,全力落实法务职能,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截止目前,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夯实基础,强化合同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流程

1、修改合同管理办法。今年初,为了适应公司合同管理的新形势,我部经过科学论证,对原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确定了重要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打印。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标的额超过20万元(含)的采购类、技术服务类、建设工程类合同及其他类合同,纸介版文本均由我部负责打印;二是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100万元调降至50万元,实业公司合同审批权限由50万元调降至20万元,液化气公司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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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由30万元调降至10万元,取消能源甲醇分公司合同自主审批权限;三是进一步明确处罚条款,对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或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2、以合同及印鉴管理大检查为契机,对三级企业合同专用章进行提级管理。今年初,我部与监察审计部、办公室对所属各单位的印鉴及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了印章使用权限不清晰、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合同立项依据不全不规范、权限外合同未报上级审批、拆分合同、倒签合同等问题。按照公司要求,我部将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全部合同专用章实行提级管理,统一保管,并制定提级管理用印审批程序,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律部负责人的用印双签制。

3、制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根据国家、中煤集团、龙化公司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实际情况,我部起草了《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明确了提级管理后的所属单位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以及责任划分,对未进行提级管理的龙江公司和液化气公司提出了有关用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全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此项制度将于本年度12月份正式下发。

(二)注重过程控制,严格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1、2015年,我们充分利用法律信息系统,对各单位、各部门上传的合同进行高效审核。截止目前共审核各类合同1226份,金额共计304290.35万元,线上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2、针对重要合同,我们继续通过合同评审会进行审核,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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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委托佰刚运输车队标的额高达4亿多元的剥岩采煤工程合同,经各部门联合评审,共提出43条完善意见,在承办部门修改落实后,法律部再次认真审核,提出二次修改意见,严格要求完善集团批复依据及定价依据,以保证此合同风险可控并在集团法律平台审核顺利通过。今年以来,我部共召开合同评审会26次,截至目前未发生任何合同纠纷。

(三)对相关三级单位需用印合同进行全面审核

我部严格按照领导要求,做到重心下移,积极落实合同及印章管理专项检查后提出的各项措施,因上半年对几家重要所属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进行了提级管理,在用印之前,我部对所属单位需用印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力争把好基层用印关。截止目前已审核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第三煤矿等单位权限内合同160余份,使合同审核管理范围向基层纵深拓展,进一步防控了法律风险。

(四)规范招标文件预审强化事前防范

随着法律职能的逐步完善,目前法律审核业务已嵌入招标文件预审环节,针对招标类合同我部始终坚持前期介入、中期把关、后期指导的原则。截至目前我部共审核涉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等招标文件50余份,为商务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做足充分的前期准备。今年以来,我部共参与各类前期谈判80余次,通过事前防范,达到了源头风险防控的目的。

(五)修订合同标准文本

按照年度重点工作要求,我部把修订完善采购合同、经营承包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各类标准文本作为加强合同管理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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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我部首先完成了《中低压水蒸气销售合同》标准文本的制定工作,在7月23日业务办公会通过后下发至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其次我部积极联系矿业公司、化工公司、实业公司等重要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物资供应中心主管采购相关人员、本部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召开《采购合同》标准文本评审会,对其进行完善,新修订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将对今后的采购合同签署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我部已经对经营承包合同标准文本的初稿进行了完善,对技术服务合同标准文本也已拟定完毕,即将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联合评审。

(六)加强合同履行管理

今年第四季度,我部把合同履行管理有关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并于11月3日在周调度会传达了关于合同履行报送工作相关情况,会后及时在OA办公系统下发《关于合同履约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对各单位填写《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履行统计表》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要求各单位、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向我部报送。此项制度的执行,将更有利于我部对基层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深入了解,对于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落实职能,严格审核把关

1、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我部按照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在深入领会公司领导决策思路的基础上,站在法律角度严格把关。尤其针对与龙建达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重要项目,法律部高度重视,多次参与前期调研,并认真审核项目框架协议及公司章程,对每项条款逐字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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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推敲,及早为领导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降低决策风险,保证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顺利实施。

2、参与规章制度法律审核。今年以来,法律事务部共参加公司制度审核会议20次,审核人力资源部、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质量监督站等部门提交的重要规章制度95项,提出法律意见120余条。在审核过程中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提出合法合规的修正意见,确保风险规避。

3、2015年,我部法律业务服务职能进一步得到推进,无论是口头的法律指导还是书面法律意见,较往年均有较大增幅。不但积极为化工公司提供防止人才外流的书面法律意见,而且努力为人力资源部积极解答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签署的重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此外,我部还积极为第三煤矿工程建设、企业发展部项目谈判、矿业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实业公司合规管理进行专门的法律指导,共提出法律意见90余条,各项法律意见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多措并举,提升维权成效

今年以来,在我部的积极努力下,企业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针对哈尔滨中孚能源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以单方质量和数量异议为由拒绝支付购气欠款达500多万元,并停止用气的严重违约行为,我部迅速向公司领导提供法律意见,以中孚公司与我方合作的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为突破口,依据合同中“中孚公司无故停止使用我公司符合质量约定的天然气,我方即有权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建议公司领导对中孚公司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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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与销售分公司、液化气公司密切配合,以合同条款说话,立场坚定、态度坚决,通过有效的刚性法律手段迫使对方主动与我方协商谈判,最终,中孚公司与我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承诺继续按原合同履行购气义务。

二是针对2011年黑龙江煤田地质物测队违规施工导致我方输气管道破裂的“3.30”事故,2013年达成由对方赔偿我公司180万元人民币的还款协议,因还款进度缓慢,至今仍有80余万元的尾款未予偿还。我部在得知对方公司通过招标与我公司已签订《近井点测绘合同》、《依兰第三煤矿景田地形图测绘项目合同》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出具与对方签署债务抵消协议的法律意见,并与企业发展部配合,经过多次与对方展开谈判,目前对方已同意我公司的全部意见并约定于近期签署协议。

三是原依兰县宏安混凝土有限公司诉矿业公司、实业公司的矸石山滑坡侵权纠纷案,在对方因主体资格不符而被驳回起诉后,具备主体资格的依兰县龙鹏商砼公司继续对我方进行起诉,因此案标的额较大且恶意诉讼明显,我部特别重视,经调查该公司与我公司目前仍有业务往来,属于我方采购供应商之一,通过与物资供应中心配合,以谈判方式明确指出对方执意诉讼的不利后果,致使龙鹏商砼公司接受我公司的合作建议,主动向申请撤诉,挽回可能发生的266.33万元损失,给予恶意投机诉讼沉重打击。

四是矿业公司王玉胜工伤索赔纠纷案,因为是老工伤案,同类人员在所属公司数量庞大,如对方胜诉,将会有几百人效仿起诉,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在一审矿业公司败诉的情况下,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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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出谋划策,查找依据,付出大量精力,并与外聘律师通力合作,积极应诉,使案件发回重审并最终二审胜诉,避免了同类型工伤人员的大规模劳动纠纷。

四、突出重点,拓展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我部大力落实集团法律培训工作要求,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业务培训》等多次法律讲座,来自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近百名法务工作人员及法律爱好者参加,为历年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我部还派人专门赴京学习了《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与节税实务讲座》,开拓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视野,增强了理论能力。

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际,我部积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中煤法【2015】340号)要求,形成了汇报材料,重点回顾了五年来普法机制建立情况、特色活动举办情况、管理层学法用法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得到了集团公司的肯定。

今年12月份,我部将在“六五”普法的最后一个法制宣传月开展“知识竞赛”、“法律讲座”、“文艺汇演”、“普法考试”、“宣传展板”、“案例手册”等一系列普法宣传工作,力争做好“六五”普法收尾工作,为“七五”普法实现良好的开端,目前有关普法活动方案已经制定完成,相关工作准备就绪。

五、完善流程,规范业务职能

1、整章建制,完善重要规章制度。今年,我部着重对《合同管理办法》和《证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落实公司领导要求的基础上,积极与基层单位和部门互相交换意见,经过反复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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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上会通过。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了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支撑。

2、今年在证照管理方面,因法人更换,我部迅速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人更名事宜,并按照集团注资要求,完成了营业执照增加注册资本金有关事宜,此外还协助销售分公司完成了证照更名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证照借用程序,规避证照借用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对口法律业务管理,充分发挥法律事务部对基层的服务职能,从1月份开始,我部定于每周四召开部门联动会,与所属单位法律相关业务人员交流近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已召开37次会议,通过一周一次的会议,做到及时将所属单位的重点工作了然于胸,有效指导协助所属各单位高效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六、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制定五年法制规划工作的具体安排,我部围绕\"固成果、控风险、创价值、重合规、谋发展\"的法制工作要求,起草制定了《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2019年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8月19日经公司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方案》对公司法律工作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估,明确了差距和薄弱环节,确立了领导机构,并落实了推进五年法制规划的具体措施及年度工作安排。目前,各单位均按照公司要求上报了本企业法制工作五年规划,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法制工作五年规划各项目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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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各年度具体目标,严格落实合规管理、依法治企职责。

第二部分 法律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公司还没有建立完整的法律工作体系,所属企业还没有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没有相对的法律部门,法律职能分散在其他职能部门,法律管理体系还未做到全覆盖,法律管理仍存在缺位现象。

二、法律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法律人员综合素质还不能满足央企经营管理的需要。尤其在新技术研发、新建矿井项目、知识产权开发及维护等专业性较强的招标、谈判、合同起草、审核等方面,法律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同时,部分业务人员还没有形成按合同办事的习惯,法律风险意识亟待提高。

三、个别单位领导法律意识淡薄

个别领导干部不学法,诉讼案件还用传统思维解决问题。有的单位管理者依法经营的能力急需加强,业务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虽未出现较大的诉讼风险,但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约损失。

四、法治龙化理念贯彻不够

目前还没有通过有效的手段提高公司全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素养,未能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纳入考核机制,实现促进公司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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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6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龙化公司五年法制规划要求

一是努力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逐步树立“法治龙化”理念,二是深入推动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加快制定法律工作规范和指引,加强重点领域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功能,把法律部门从传统的\"救火队\"逐步演变为深入经营管理开展法律审核的\"防火队\"和\"参谋部\",达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目标。

二、在加强合同审核把关质量和效率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同履行监管

集团公司的五年法制规划明确提出实行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照这一目标,我们在继续做好合同审核、审批、合同签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履行管理。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上报合同履行情况,并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向对方提出催告、履行异议;二是要求承办单位及部门严格上报合同履行统计分析报表和合同履行统计分析报告,法律部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需对履约率、违约率、违约风险率及如期履约、延期履约等重点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在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的履行记录,并形成合同履行报告上报集团备案。

三、开展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集团公司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合规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并称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将合规管理作为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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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工作新的突破点,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检验结果的标准。下一步我部将通过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架构、开展合规检查、加强证照管理、制定授权制度等方面,大力完善合规管理,严格按照进度安排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四、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各项工作

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在“七五”普法到来的第一年,大力推进普法宣传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增强所属单位的普法宣传活动质量,把“法治龙化”氛围传送至基层;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微信、QQ、网站等新媒体技术丰富普法工作;三是继续以“普法宣传月”、“日”为载体,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四是汇编普法宣传材料,并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补充照片、视频等相关电子材料,制定正规的普法宣传档案。

特此报告。

法律事务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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