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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联络建议书

来源:99网


设计联络计划建议书

1 概述

设计联络的作用是提高产品、(子)系统设计水平,帮助并确认投标人完成产品设计。 根据工程建设和进度的需要投标人有责任制定合理、完整的设计联络计划报监理工程师、集成商、业主审评审批,组织业主、集成商、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设计联络,做好设计联络的准备工作、并参加设计联络。同时应业主的要求前往上海出席各种与工程有关的会议,费用自理。

设计联络期间,投标人应根据参会人数向业主提供有关系统设计方案文件及图纸和设备的技术资料。双方对提出的设计功能规格书及图纸文件做认真讨论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后,

双方签字,投标人既可开展施工设计的工作。

如果投标人在设计工作中发现方案需要改动,双方应进行认真讨论洽商。洽商的结果应

形成会议纪要,并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文本等效。

投标人参加设计联络的技术人员必须是在合同设备方面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所有

参加联络会议的技术人员必须精通技术工作,身体健康。

投标人有责任答复业主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并有责任向业主提供有关资料。

业主参加讨论并确认系统功能规格、系统设计、接口设计、系统标准、测试检验规范书

等,但并不减轻投标人对合同项目所负的责任。

投标人设计联络文件为全中文文件。

业主派出人员在国外,除有权行使总体商务条件中的权利外,有权决定设计、检验相关

事项,有权签署试验报告。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给出设计联络建议书,在建议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的内容、时间安排、形式、提交的文件、参加人员、地点、 联络次数,并在报价中详细列明

费用清单。详细细节在合同谈判中确定。

每次设计联络会结束后,投标人应将会议内容整理报业主备案。

投标人负责承担业主人员食宿费(当地三星级饭店标准、含节假日)、交通费、杂费、

在投标人进行的设计联络(非业主所在地的火车硬卧或飞机经济仓)的往返路费。 2 安排

2.1 投标人与业主的设计联络总则

投标人与业主的设计联络由投标人负责召集、联络各系统供货商参加,投标人负责联络

会的地点并提供联络会所需的办公设施(计算机、打印机等)。

由投标人在每次的设计联络会议前15天,向业主提交设计联络工作报告。

在业主所在地举行的设计联络会议将不定期由业主召开。

投标人在业主所在地参加的联络会议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 买卖双方的责任

投标人应为设计联络期间的工作、旅行、当地交通、食宿提供方便。并提供会议设施如:

会议室、黑板、投影仪等。

投标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接待业主人员和处理有关工作和生活问题。

在设计联络开始阶段投标人应向业主、集成商和监理提交图纸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基础编制的各系统功能规范书;

产品的技术参数,采用的技术标准。相关的技术标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

系统设计技术说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方案细则。

产品、系统设计图纸文件。

投标人的在各阶段的各项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

文件管理规范。

在设计联络结束阶段投标人应提交的图纸资料包括:

设备的最终功能规范书;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认功能规范书和产品、系统设计图、标准为基础,完成整个

通信(子)系统最终设计、及对有关系统的接口设计;

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的补充;

投标人需提供给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各系统设备的功耗及要求;

所有设备的尺寸、机柜重量和柜门位置;

所有设备的电缆入口和地面电缆槽的要求;

设备(包括轨旁设备)的安装方法、要求;

各种设备的详细说明书,包含技术指标、功能说明、工作原理及附图和详细的设

备布线图;

本系统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标准;

系统构成图、机架盘面布置图、接口板的端口配线图;

设备的接地要求。

2.3 具体联络内容及安排

2.3.1 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人次及时间

共进行三次设计联络,每次5人x14天。时间依据投标人的工作计划进行安排,投标

人应提前至少15天通知业主,并给出会议日程安排。

2.3.2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议

投标人应按参加会议人数提供图纸资料作为会议讨论依据及设计依据,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以招标文件为基础编制的系统功能规范书;

产品的技术参数,采用的技术标准。相关的技术标准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

准。

系统设计技术说明,各相关设备的接口方案细则。

产品、系统设计图纸文件。

投标人在各阶段的各项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测试检验报告。

文件管理规范。

设计联络主要内容与责任

投标人对所供的系统/产品(包括分包商的系统/产品)设计负全责。确认系统功

能、设备配置、系统内部接口;

确认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

确认与本系统相关的所有接口条件,与其他各系统的接口细则;

确认各业务接入方式、通道分配、带宽配置,保护方式。

提出对系统方案的优化内容并确认。

确认系统及设备的保护配置。

确认过渡方案:所需的软硬件调整方案及系统割接的实现方式;

为了保证设计的正确性,投标人也应对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和与本系统相关的接

口条件进行校核。

2.3.3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

投标人应提交5份图纸资料作为会议讨论依据及设计依据,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以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认的功能规范书和产品、系统设计图、标准为基础,完成

优化后的整个系统的最终设计、过渡方案;

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的补充;

提供给设计单位做施工设计所需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本系统设备与其他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及标准;系统构成图、机架盘面布置图;

时隙分配图;接口板的端口配线图、接口板至通信各配线架的配线图及端子分配图;

设备的功耗及要求,各种设备板卡的详细说明书,包含技术指标、功能说明、工

作原理及附图和详细的设备布线图;设备的尺寸、机柜重量和柜门位置;

设备的接地要求;

设备的安装方法、要求。

设计联络主要内容与责任:

确认设备板卡的性能,设备尺寸、机柜位置;

确认设备的电源及接地;

进一步确认各接口细则及与其他系统的配线,确认与配线架的连接、端子分配; ? 确

认测试检验项目测试手段及指标;

进一步确认网管的配置及功能;

确认系统软硬件的设置及修改;

进一步确认测试、检验规范书和技术标准。

设计联络期间将根据需要参观投标人或系统的设备制造厂。

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参加讨论并确认(子)系统功能规格、(子)系统设计、接口设计、

(子)系统标准、测试检验规范书等,但并不减轻投标人对合同项目所负的责任。

2.3.4 第三次设计联络

确认系统的扩容方式,所需的软硬件修改;

确认系统的最终配置。

确认最总施工方案。

确认双方认为需要彼此澄清的问题。

形成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纪要并出版。

2.4 业主到本投标人所在地的联络会议

本投标人在中标后,与业主议定联络会议及每次联络会议的主要议题。次数

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周。

联络会议定期举行,并通知业主派代表参加,对重大问题业主代表有权利提

出异议,本投标人和供货商必须及时予以澄清,会议内容报业主备案,但并

不减轻本投标人应负的合同责任。

会议形式不限,可以采用互派技术人员的方式进行。

2.5 本投标人在业主所在地的规定

本投标人派出对本系统以及对其他系统接口有相当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人

员与会,并且在出发前提前10天将派出人员资质提交给招标方确认。

本投标人派驻上海的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系统项目管理 ;

●本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接口;

●现场安装督导;

●安装后的测试验收;

●对招标方操作人员上岗前的操作、日常维护、管理的培训;

●对安装队伍的培训。

本投标方人员将详细解释技术文件、手册、工程图纸及设备相应的注意事项,

还负责回答和解决工程中提出的技术问题。

本投标方人员对招标方安装队伍的安装督导应包括安装、技术交底及现场示

范。

本投标方人员对招标方操作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在第一次联络会议上确

定。 投标方人员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否则招标方有权提出增加、更换

投标方人员以及延长工作期限要求,直至符合合同的要求。

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上述各项工作和时间安排所需的费用,在签定合

同时执行。

为完成上述工作,必要时本投标方无条件地加派人员,费用由本投标方承担。篇二:南

京机场线_b6_设计和设计联络建议方案

b6

设计和设计联络建议方案

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技术册

页码:

目 录

1 2 2.1 2.2 2.2.1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4 4.1 4.2

概述 · 91 设计联络 · 92 概述 · 92 设计联络及设计审查内容 · 92 设计联络 · 92 设计审查 ··· 95 费用 ··· 95 在招标人所在地进行的设计联络 ·· 95 在招标人所在地进行的接口协调会 ··· 96 在境外投标人所在地进行的设计联络 ··· 96 在车辆投标人境外所在地进行的接口协调会 ···· 97 时间及人员安排 ······· 97 设备监造 ······· 98 总体要求 ········ 98 出厂检验 · 99

页码:90 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技术册

1 概述

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为协助投标人完成设计,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尽管有招标

人的协助因素,投标人将对atc系统的设计负全责。

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技术册

页码:91

2

2.1

设计联络

概述

为配合投标人完成信号系统初步设计、详细设计及工程设计,以设计联络会议的形式进行本项目的设计联络。

本章提到的设计联络不包括本工程其它设备供货商要求投标人参加和投标人要求本工

程其它设备供货商参加的接口设计联络。

在各次设计联络会上,投标人派出当次会议讨论内容所涉及到的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及设

计人员参加,以提高设计联络会的效率。 投标人是设计联络的计划者和组织者。

投标人给出设计/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建议书。在建议书中详细列明包括但不限于:内

容,时间安排,形成的文件,参加人员,招标人需准备内容,地点。

2.2 2.2.1

设计联络及设计审查内容 设计联络

正线在系统设计阶段第一次设计联络,其主要内容为:

确认系统设计所需有关工程信息,主要包括线路数据、轨道数据、车站数据等。

讨论系统技术规格书,主要包括ats系统功能规格书、车站atp/ato系统功能规格书、车站联锁功能规格书、车载atp/ato功能规格书、dcs系统功能规格书、电源、ups功能规格书。

讨论系统构成方案,主要包括ats系统构成及组网、车站atp/ato系统构成及轨旁

设备配置、车站联锁系统构成、dcs系统构成、车载atp/ato系统构成及操作界面。

页码:92 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技术册

确认与其它系统接口,主要包括与通信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系统、通信时钟系统、综合监控系统、pis系统、车辆、屏蔽门/安全门、广播等系统的接口界面、通信协议、控制模式以及接口电路等。

讨论继电器接口电路与信号系统的接口、联络线的接口、出入段线与车辆段微机联锁接

口、试车线与车辆段微机联锁接口,确认接口电路图。

讨论信号系统设备接口,主要包括背投显示大屏、紧急停车按钮、车站综合后备盘、

信号机、道岔转辙机等设备控制模式及控制电路。

讨论综合显示大屏、电源屏、ups、发车计时器、旅客向导led屏、紧急停车按钮、折

返按钮、室外电缆、光缆等的技术指标及型号。

编制进路表。

讨论速度—距离时分曲线图,检查全线平均旅行速度和运行间隔及折返能力。

折返间隔计算书。 讨论会议纪要。

正线在系统设计阶段进行第二次设计联络,其主要任务为:

讨论室内设备布置,轨旁设备布置,完成系统布置图和轨旁设备布置图。 讨论计轴设

备的安装位置。 讨论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

确认施工设计所需有关系统设计文件,主要包括确定电缆、光缆技术规格、类型,室内

室外设备连接要求,信号设备配电要求和接地要求。

讨论试车线试车模式,以及试车线轨旁设备配置。 控制中心及室内设备布置。 讨论大显示屏的功能显示。

工作站人-机界面、功能显示、操作控制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 联锁功能确定。 各

类人机界面确定。 讨论会议纪要。

正线在系统设计阶段进行第三次设计联络,其主要任务为:

南京至高淳城际轨道南京南站至禄口机场段工程信号系统采购

技术册

页码:93篇三:设计服务建议书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馆------二零零八年奥运会摔跤比赛馆

设计服务建议书

尊敬的中国农业大学基建处:

首先感谢贵校选中我院的设计方案作为贵校体育馆的入选方案,我们非常诚恳地希望做好本项目。我院根据评委意见和贵校意见,本着“勤俭办奥运”的精神,修改了调整方案,使之更加合理、经济。

我院承诺,精心设计,抓好每一设计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最后总的投资还将进一步减少。同时作为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兄弟单位,贵我两校可以进一步协商有关服务优

惠与合作适宜,也恳请贵校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二00四年十月七日

1

1.1

1.1.1 设计合同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 方案设计阶段

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征人将依据中选的设计方案与业主协商确定实施方案、项目进度安排以及项目的预算要求;同时根据业主提出的方案修改意见和工程造价要求对选中的设计方案

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使其能够更好的满足业主的项目建设要求。在与业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应征人依据选中的设计方案向业主提交一整套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和方案报审模型。上述文件应能详尽充分地描述设计意图,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以便使业主能够准备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报审方案。方案设计工作应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多次修改

和与各部门联络及技术协调。

在此阶段,中国国内的审核签章设计院(the architect of record aor) 提供支持服务,如提供中国相关的建筑设计的法规、技术规范的清单目录,中国国内生产的材料及设备的参考资料,并按照中国及北京地区有关的建筑设计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应征人提交的拟报批的方

案设计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和签章。

1.1.2 初步设计阶段

在方案设计文件上报并审核通过后,应征人根据审核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以及经业主确定的项目进度以及项目的预算要求,对建筑体系和建筑材料进行研究、比较和选择,并且在与业主聘请的其他顾问进行协商的基础上准备并提交建筑部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应对建筑尺寸、特征、建筑体系、建筑材料、重点部位的建筑设计大样以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其他建筑要素用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的形式予以确定及描述,对重点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节点应提供设计大样草图。初步设计阶段的文件应充分满足审核签章设计院(aor)进行施

工图设计的需要。上述工作应

包括多次修改和与各部门联络及技术协调。

与此同时,应征人将参加业主、审核签章设计院及业主聘请的其他顾问的设计会议,负

责澄清、解决与设计方案相关的问题,解答业主及审核签章设计院提出的与总体设计方案及建筑专业的初步设计相关的质疑,以便使审核签章设计院(aor)所做的设计与业主审批的方案设计相符。

审核签章设计院(aor)负责除建筑设计以外的其他专业的初步设计,并按照中国及北京地区的有关的建筑设计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应征人提交的拟报批的设计图纸进行合规性审核和签章。

1.1.3 施工图设计阶段

依据经审核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征人负责澄清、解决与其所做的设计相关内容的问题,解答业主及审核签章设计院(aor)提出的与总体设计方案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相关的质疑。

1.1.4 其他工作

与业主聘请的其他设计单位和工程设计顾问的协作 在设计时优先考虑中国国内材

料,考察中国国内建筑材料和建筑施工工艺的适

合性。

1.2

1.2.1 业主方责任及义务 业主应向应征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必须的上一阶段的工作

成果文件及

有关基础资料。

1.2.2

1.2.3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业主应负责必要的协调工作。 业主应在

合理的时间内对应征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答

复。

1.2.4

1.2.5

1.2.6 业主应按设计合同有关规定支付设计服务费。 业主有权监督、检查应征人的履

约情况。 业主有权对应征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业主

及业主代表的审查并不免除应征人的责任。

1.3

1.3.1 设计方责任及义务 服务质量

应征人有责任确保其按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属于其资格等级许可范围,并由认真仔细、技

能熟练、经验丰富的各专业合格人员提供。

1.3.2 许可和执照

应征人应按对工程有管辖权的机构的要求取得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所必需的许

可证书(包括资格证书)及执照(包括专业执照),不需要得到业主的额外补偿。

1.3.3 遵守设计法规

应征人应切实了解、理解并严格遵守与实施合同项下设计工作有关的中国国家和地方法

律、法规、规章、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管理办法等各类规范和/或标准。

1.3.4 连带责任

如应征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实体的联合体,则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实体应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并为此共同签署必要的声明文件。各成员单位和实体的内部组织形式、

股权形式、结构不影响其在合同下

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1.3.5 设计质量控制

a. 应征人不得以勘察现场时误解为理由,也不得以业主或其他方面提供

不正确、不完善的资料或其本身未取得准确、充分的资料为借口而要求追加费用,应征人亦不能以上述理由可能或实际上已经影响项目设计任务正常履行,或无法预见种种情况为

理由,而免除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和风险;

b.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

准、规程、管理办法等各类规范和合同的要求;

c. 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并具有足够的可实施性;

d.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中国的

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e. 应征人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保证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

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年限; f. 设计中选用的材

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优先

选用中国国内的设备和材料。

1.3.6 设计文件的审查

a. 应征人按设计任务书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工作进度计划的要求,向业

主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文件。

b. 应征人提交的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按中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所规定

的设计文件审查程序进行审查。应征人应为审查提供必需的文件及方便,接受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的结果及时修改相应的设计内容。 c. 应征人的设计文件必须接受业主或业主代表

的审查。业主及业主代表的审查并不免除应征人的责任。篇四:设计联络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计联络阶段是各系统建设中从设计方案向产品或者实施方案转化过程中的关

键环节,为保证设计联络阶段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高效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计联络是指由业主方主持、集成商、咨询单位参加、供货商与设计单位之间

所进行的澄清、方案优化与神话、文件确认等需要相关各方召开会议完成的工作。

第三条 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依据供货合同、完成设备的深化设计、生产、试验、安装调

试和验收等技术条件(含图纸)

第四条 设计联络的主要工作应在设备生产和安装图等设计开始前完成。业主方对供货

合同的履约管理工作如与设计联络同步的可与设计联络合并进行。

第五条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轨道交通工程的所有单机、材料和系统的设计联络。

第二章 设计联络的依据和费用

第六条 设计联络依据以下文件进行(包含但不限于) 1、 招标文件及招标澄清文件 2、 供货合同及补充

3、 批准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和供货商接口文件 4、 批准的设备安装项目实施计划书

5、 批准的设计联络计划和其他履约过程中的有效文件 第七条 设计联络费用及承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买房所在地进行的设计联络、各方参加人员自行负责各自的费用、设计联络会议办公条件由供货方、设

计单位或业主方负责。如需租用会议场所时,会议场所及相关费用由卖方负责。 2、 在买房所在地之外进行的设计联络,卖方承担会议场所、办公用品及劳动防护等设计联络工作相关费用,

以及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议人员的当地交通、工作午餐的费用。 3、 买方擦家会议人员的自买方所在地来往设计联络会议所在地的交通、住宿、交通保险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4、

与卖方提供产品有接口的供货商参加设计联络费用,由该供货商自行负责。

5、 对提供卖方主要配套产品供货商的考察费用。由卖方负责,具体厂商mind干在

合同谈判时确定。 6、 如合同中有不同的费用分摊描述,则以合同描述为准。

第三章设计联络的阶段和内容

第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一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设计联络目的

2、 设计联络计划安排(次数、所在地、时间<工作日>等) 3、 每次设计联络

的内容 4、 相互提供资料内容

5、 设计联络的要求(费用机器计算方法,会议办公条件、投标人参加设计联络人员要求、投标文件中关

于对设计联络建议书的要求等) 6、 招标利 7、 投标人责任 8、 其他补充要求

第九条 在合同文件中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9、 设计联络目的

10、 设计联络计划安排(次数、所在地、时间<工作日>等) 11、 每次设计联

络的内容 12、 相互提供资料内容

13、 设计联络的要求(费用机器计算方法,会议办公条件、投标人参加设计联络人员要求、投标文件中关

于对设计联络建议书的要求等)

14、 招标利 15、 投标人责任 16、 其他补充要求

第十条 合同签订后,为使设计联络顺利进行,应着手设计联络准备工作,编制和确认

设计联络计划或大纲。设计联络计划(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 依据

2、 阶段划分、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3、 相关单位及责任分工 4

第十一条 设计联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同如下,不是三阶段的

可参照进行划分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 第一阶段设计联络阶段应完成以下内容:

1.1设计向供货商交底

1.2 供货合同技术条款的澄清及神话 1.3相关供货商的接口协议和接口计划 1.4设备功能的确认

1.5供货商提供相关设计信息(如果有) 1.6明确未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如果有)

本阶段设计联络的成果应使供货商具备全面进行产品设计的条件。 2、 第二阶段设计联络阶段应完成以下内容

2.1确定最终相关供货商的接口文件 2.2确定最终的用户需求书、用户界面 2.3确定最

终产品制造设计文件(图纸) 2.4确定开展施工图设计所需的接口文件 2.5确定试验大纲

2.6确定初步施工图设计方案

本阶段设计联络的成果应使供货商具备开始生产条件,使设计院具备开展施工图设计的

条件。 3、 第三阶段设计联络应完成以下内容

3.1确定调试大纲 3.2确定验收大纲 3.3确定培训计划 3.4确定安装督导计划

3.5审查、批准最终施工图设计

本阶段设计联络的成果应使设备调试、验收、安装具备条件。本阶段设计联络应基本完

成设计联络计划规定的各项工作。

4、 各阶段设计联络的地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综合考虑在卖方或买方进行,第一阶段

的设计联络

一般在买方进行。 5、 每阶段会议次数

为提高效率,召开会议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会议次数。 第四章 设计联络人员及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 设计联络应由以下人员参加: 1、 业主和业主代表相关人员 2、 设计单位

相关人员 3、 供货单位相关人员

4、 监理(监造)单位相关人员 5、 其他接口设备和系统供货商 6、 运营商代表(如

需要) 7、 其他相关人员

注:各方责任应在设计联络大纲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第五章 设计联络成果和总结管理

第十四条 设计联络后编制设计联络成果文件(纪要),该文件(纪要)作为各方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工作的依据:设计联络后,应将本次设计联络的大纲、设计联络成果文件(纪

要)归档保存。(设计联络成果文件(纪要)格式见附表)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五条 业主代表/业主分管工程师,根据设计联络计划在每次启动设计联络会议前,

应提交该次会议的详细工作给设备处分管领导,处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始。

第十六条 在每次设计联络会议后,业主分管工程师应将该次会议的会议成果(纪要)

报设备处分管领导审阅,抄送相关处室,派送公司领导,并由设备处负责保存、归档。

第十七条 参加设计联络的人员要廉洁从业,在卖方所在地进行的设计联络,业主、业主代表、设计、监理/监造等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他人

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轨道公司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施行。

....

...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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