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发﹝2010﹞21号
关于成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人事变动情况,经乡研究决定,调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魏 涛(纪委)
副组长:余秋菊(副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张夕武(派出所所长)
成 员:刘克胜(党政办副主任、团委)
周雪玲(妇联)
杨群柱(司法所所长)
蒋传富(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学富(派出所副所长)
苏从雷(中心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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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本河(中心学校副校长)
马业田(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司法所,杨群柱兼任办公室主任
明港工业管理委员会
2010年3月17日
主题词:预防犯罪 机构 通知
明港工业管理区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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