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标准溶液.

标准溶液.

来源:99网


标准溶液的管理规定

1 目的:保证标准滴定溶液在保质期内浓度的可靠性以及被测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与真实性。

标准物质是给被测参数赋值的标尺,是数据准确性的决定因素。同时也是仪器校准、检测质量控制的基础工具,因此必须对标准物质进行严格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容量分析标准溶液、标准参比物、标准物质的购置、确认、保管、贮存、领用及制备等。 3 定义

3.1 容量分析标准溶液:用容量分析基准物质按GB 601(或其它标准)采用容量分析方法进行配制、标定的标准溶液。

3.2 标准参比物(溶液):用于光谱、色谱分析中为出具检测数据而作为参照的溶液或其固体物质。可直接购买或按标准自行配制。

3.3 有值标准物质:由国家标物中心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的具有某物理、化学成分标准值的物质。一般用于校准(正)仪器、检验检测方法的可靠性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 职责

4.1 检测室负责所用标准物标液配制人员负责容质、标准参比溶液的购置和常用剂量的保管。

4.2 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管理。

4.3 质量主管负责检测用标准物质的确认登记、保管和质控用标准物质的购置。 5 要求(

5.1 实验室应配备标准物质贮存设备,如干燥器、冰箱等,必要时配备空调;贮存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光线、空气的影响。

5.2 标准物质应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或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参考物质。无法溯源的可通过国际或国内高水平的实验室间的比对来确认

其准确性。

5.3 标准物质应有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测标准中另有规定的按该标准执行。 6 工作程序

6.1 检测室购置标物前应将购置目录交质量主管审查,经批准后实施购置。购物经质量主管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一次购置大批量标物时还应经中心常务副批准。

6.2 购回的标准物质交质量主管确认、登记,经确认合格的贴上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名称、浓度、确认人、确认日期、有效期(原标签已有的内容可省略)等。确认合格的存放于标液室。

6.3 检测室根据需要定量领取或领取最小包装。领取时须登记。领取的量若一次用不完,亦应加贴确认标志。领回未用完的按规定条件自行保管。 6.4 超过有效期的或经过验证性质已发生变化的标物应立即停用、销毁,并报质量主管及时注销。当标物品种变化较大时应重新建立标准物质一览表。 6.5 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由专人(至少两人)在标液室按GB 601及中心相关细则的规定进行,其它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其特殊规定执行。标定时认真填写领用记录。标定好的溶液贴上标签贮存于标液室,由标定人员负责发放及贮存管理。贮存时间及条件应满足GB 601或其它标准的要求。

伊科思 . 文件编号: 总 页 码 页

本节页码: 第 1 页

文件名称 起 草 者 起草日期 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 1 目的

年 月 日 标准溶液管理制度 审 核 者 批 准 者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技术部 年 月 日 为保证标准滴定溶液在保质期内浓度的可靠性以及被测样品分析结果的准 确与真实性。建立标准溶液的配制、保存、使用诸环节的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容量分析标准溶液、标准物质的购置、确认、保管、贮存、领用及制 备等。 3 定义

3.1 容量分析标准溶液:用容量分析基准物质按GB 601(或其它标准)采用容量 分析方法进行配制、标定的标准溶液。 4 责任

4.1 检测室负责所用标准物质、标准参比溶液的购置和常用剂量的保管。 4.2 标液配制人员负责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管理。 4.3 质量主管负责检测用标准物质的确认登记、保管和质控用标准物质的购置。 5 实施方法

4.1 标准溶液的配制

4.1.1标准溶液由化验室专人配制。

4.1.2配制标准溶液的水应符合实验室用水规格二级水的要求,一般采用重蒸馏 水。

4.1.3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按中国药典规定进行配制。

4.1.4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然后稀释至所需浓度。 4.1.5在整个溶解、转移和稀释过程中,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溶液溅落丢失。 4.1.6标准溶液配制记录须由第二人进行复核。 4.2 标准溶液的保存

4.2.1标准溶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混入。

4.2.2盛放标准溶液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浓度、配 制日期、配制人。

4.2.3除另有规定外,标准溶液存放和使用期限,一般标准贮备液为三个月,稀释后的标准溶液为一周,超过期限的标准溶液应重新配制。 4.3标准溶液的领发

4.3.1标准溶液由配制人统一分发。

4.3.2领发双方核对品名、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和标签后,在标准溶液领发记录上签字。 4.4标准溶液的使用

4.4.1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摇匀。

4.4.2使用新标准贮备液配制的标准溶液时,必要时与原标准溶液进行比对,如不完全一致,应向配制人员提出复检。

4.4.3如样品不符合规定或在限度边缘时,应重新配制标准溶液再进行复查。 4.4.4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溶液出现混浊、沉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滴定溶液的发放表 日期 标准溶液名称 浓度(mol/L) 领取人 发放人

青岛伊科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 )标准滴定溶液标定记录 使用基准物名称或使用标准滴定溶液名称和浓度: 标定人: 平行标定人: 天平编号: 标定次数 项目 基准物质量 (g) 滴定管起始读数 (mL) 滴定管终点读数 (mL) 滴定管补正 (mL) 空白补正 (mL) 温度补正 (mL) 滴定管消耗真实 (mL) 计算公式: 标定浓度测量值 (mol/L) 次标定测量平均值C 次标定测量极差R R/C*100% 平行标定结果C平行 两人标定结果平均值C 标定浓度 mol/L 日期: 日期: 滴定管编号: 1 2 室温: 室温: 指示剂: 3 4

备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