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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之农业保险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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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培训方案

【篇一:农业保险培训记录照片】

农业保险培训记录照片 功桥镇农保所 2012年度

【篇二: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开办农业保险是党和的一项重大支农惠农,其目的在于防范农业生产风险,化解农村灾害损失,保障农民切身利益。扎实有效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是将党的这项支农惠农落到实处,进入千家万户的关键举措之一。为此,省分公司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全省系统各分支机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一、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的和意义

承办性农业保险是党和交办公司的一项政治任务,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乎公司发展大局和长远利益。因此,全为抓好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至关重要。首先是公司放眼未来,统筹发展的战略安排。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加大,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民消费水平在发生显著变化,保险需求不断增

加.广阔农村具有良好的保险市场成长性。农业保险基层专业队伍和服务网络是我们占领广大“三农”市场,实现公司在县域经济板块可持续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同时,也是我们实现营销,搭建平台,全面发展目标的生力军。其次是保证农业保险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公司农险业务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电于农民对农业保险认识的差异性、农村地域的宽泛性、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以及农民对的依赖性,决定了承办农业保险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这就要求我们有一支熟悉农村基层情况、精通农业生产业务、掌握保险专业知识的队伍以及相适应的服务网络承担农业保险基层服务工作。再次是完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赔款支付流程的重要保证。农业保险线长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有专业的队伍和服务网络。才能贯彻落实中国“五公开,三到户”(惠农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工作要求。为此,我们要举公司之力,

用心打造全新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延伸公司服务“三农触角,充分发挥宣传农业保险的阵地、服务农民兄弟的窗口、联系农村工作的桥梁作用。

二、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作用 (一)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

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包括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在内的网络建设;二是包括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在内的队伍建设。

1、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建设要求

乡镇农业保险机构名称确定为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全称为“xx县xx乡农业保险办公室”(详见附件1)。凡开办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乡镇必须设立农业保险办公室。在农业保险办公室建设具体事务中,要认真落实“八个一”建设标准。

(1)落实一个固定办公场所保险领导小组。 (2)成立一个乡镇农业保险领导小组。 (3)悬挂一个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牌子。

(4)配备一名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专(兼)干。 (5)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 (6)配备一套办公室桌椅。 (7)安装一部固定办公电话。 (8)设置一个宣传信息发布栏。

2、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要求

凡开办性农业保险的乡镇,必须聘请一名保险专(兼)干。开办种植业保险的村,必须聘请一名协保员。只开办养殖业保险的村,聘请包村防疫员为村级协保员。

(二)乡镇专(兼)干、村级协保员选聘标准和程序 1、乡镇专(兼)干选聘标准和程序

根据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专(兼)干岗位职责要求,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专(兼)干从乡镇财政所所长、农技综合站站长、动物防疫疫站站长中选聘。具体选聘的程序为:本人填写《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乡镇专(兼)干审批表》(详见附件2)、乡镇推荐、县市区支公司初审、市州分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聘用。鼓励乡镇专(兼)干参加保监部门组织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在没有获得个人代理资格证书之前,只能办理性农业保险业务,不得办理群常规性商业保险业务。

2、村级协保员选聘标准和程序

根据村级协保员岗位职责要求,村级协保员从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中选聘,要优先聘请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人员从事协保员工作。具体选聘程序为:本人填写《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村级协保员审批表》(详见附件)

3、所在村推荐、乡镇签署意见、县市区支公司初审、市州分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聘用。鼓励村级协保员参加保监部门组织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在没有获得个人代理资格证书之前,只能办理性农业保险业务,不得办理常规性商业保险业务。 (三)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职场布置标准

农业保险办公室职场布置要求(详见附件4):

1、“农业保险办公室”标牌悬挂在办公室大门上方或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2、办公室室内配备一套办公桌椅、安装一部固定电话,办公桌上分别摆放“咨询服务”、“承保受理”和“理赔受理”三个工作桌牌。

3、办公室墙面悬挂“公司简介”、“乡镇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名单”、“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职责”、“种植业保险投保须知”、“养殖业保险投保须知”、“惠农保费补贴标准”、“农业保险理赔流程”、“农业保险“五公开、三到户”的主要内容”等8块模块(详见附件5),张贴省农业保险办公室标牌制作标准(详见附件6)。

4、摆放承保理赔及保险宣传资料,如承保登记薄、理赔登记薄、报案登记薄,以及水稻保险、棉花保险、油菜保险、森林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育肥猪保险等宣传资料。 (四)加大对乡村农业保险队伍的培训力度

2011年省分公司将举办两期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培训班,市州分公司全年对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培训师不少于4次,县市区支公司全年对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培训不少于6次。同时,省分公司组织编印适合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农业保险工作手册》,为基层一级人员提供理赔工具书支持。

(五)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制度建设

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乡镇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工作职责,组织管理架构,业务工作流程和绩效考核办法。 1、乡镇专(兼)干工作职责

乡镇专(兼)干在县市区支公司和乡镇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统一协调财政、农业、林业、畜牧、保险等部门工作,完成农业保险工作任务。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性农业保险工作任务,制定出台具体措施与办法。

(3)负责本辖区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组织工作,落实性农业保险承保实务具体要求,防止投保逆选择。

(4)负责向协保员收取性农业保险费,核对(填写)分户清单,办理相关投保手续,发放保险卡。

(5)负责受理协保员或农户的报案并向公司转报案。

(6)负责协调落实公司赔款定损到户,协助农户办理理赔手续,配合公司将赔款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的“一卡通”账户或保险人的其他银行账 户。

(7)负责组织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防疫病)工作。 (8)办理上级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农业保险工作。 2、村级协调员工作职责

村级协保员在县市区支公司和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本村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和投保组织工作,防止投保逆选择。

(2)负责向农户收取性农业保险费,收齐投保农户基本信息、填写投保单与分户清单,发放保险卡。

(3)负责接收农户报案并到现场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转报案。 (4)负责协调落实公司赔款定损到户,协助农户办理理赔手续。配合公司将赔款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的“一卡通”账户或保险人的其他银行账户。

(5)负责组织本村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防疫病)工作。

(6)办理公司和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农业保险工作。 3、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组织管理架构

省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分部,负责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标准、流程、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全省系统的组织推动。各市州分公司农业保险事业分部负责对本辖区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的审核确定、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聘用审批、工作经费的

使用监管、业务培训和业务工作推动等。各县市区支公司农业保险部负责对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业务的具体管理、业务工作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经费发放等。县市区支公司提请乡镇、村民委员会对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日常事务进行协调管理(组织管理架构图详见附件7)。 4、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业务工作流程 (1)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承保流程为: (2)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理赔流程为: 5、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省分公司制

定《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乡镇保险专(兼)干、村级协保员绩效考核办法》。分基本工作经费和浮动工作经费两大部分进行考核。浮动工作经费分保费任务、理赔情况和优质服务三大部分量化考核(详见附件8)。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农业保障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切实抓好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事关能否经营好性农业保险,事关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各分支公司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立足自身实际,全力完成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服务“三农”大局,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长远目标,充分认识建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抓好抓实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各分公司,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好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省分公司成立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总经理徐如财任组长,副总经理周有颖任副组长,农业保险事业分部总经理宁松、办公室主任唐松青、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向颉、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申娥英、客户服务管理部总经理杨建雄、理赔管理部总经理伍可平、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黄辉、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赵智国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宁松兼办公室主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保险事业部牵头,各部门相互协作、组织推动的工作格局。各分支公司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辖区内农业保险

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抓好农业保

【篇三:农业保险承保指引】

《农业保险承保指引》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业务流程,提高承保质量,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建设,杜绝虚假承保,防范道德风险,促进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章 承保准备

第二条 拟开办农业保险的公司,应按照《关于规范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要求,对机构、人员、服务网络等进行评估,上报总公司审核。在开办业务前,由总公司向提交书面报告。原则上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在开办区域的县级应设立机构或服务网点。

第三条 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前应做好承保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协调,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保险方案,履行产品备案手续,加强宣传及人员培训,推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为承保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积极向当地和相关部门沟通汇 报,提出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计划,争取地方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认可。

第五条 保险公司应认真做好农业保险风险评估工作。对承保区域内的标的风险特征、社会环境、环境及巨灾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六条 保险公司按照“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合理制定保险方案,并做好再保险安排,报总公司审批同意。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方案制定保险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产品备案手续。

第 保险公司可借助基层涉农服务部门及公司现有机构网络力量,在部门支持下,建立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服务体系、奖惩机制及管理制度。

(一)原则上在乡镇一级具备自有或受委托的工作机构。

(二)原则上在乡镇一级配备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农业保险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一级引入协助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选择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农业保险宣传。

第十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协助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支农惠农及监管要求,学习掌握保险公司品条款、承保流程操作规范及承保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三章 承 保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在承保工作中,原则上应坚持大面积集体统一投保,整体推进,并做到“承保到户”。“承保到户”是指,对于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等作为被保险人单独投保的,要做到保单发放到被保险人;对于以 村、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等为单位集体投保的,应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详细列明农户基本信息及标的信息,由农户签字确认,实现承保到户。

第十二条 农业保险投保单及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应采用 格式化单证,由保险公司省级(含)以上机构负责设计。分户标的投保清单背面可附投保须知,明示投保险种主要内

容。承保前应采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相关要素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系方式、标的种类或数量、应交保费(即总保险费)、农户自交保费,以及用于领取赔款的资金账号等。

(一)种植险业务还须填写作物名称、地块位置(能够简单描述地块位置的基本信息),鼓励保险公司探索使用 gps、无人航拍机等新技术承保。

(二)养殖险业务还须填写饲养方式、饲养品种、耳标号(能繁母猪、牛、羊、马、骡子、骆驼等必须有唯一的耳标号)或批次号。 (三)林业险业务还须填写林木属性(公益林/商品林)。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履行说明与告知义务,指导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收取农户自交保费,由农户签字确认投保信息。 (一)向农户进行说明与告知,提示阅读投保须知。 (二)按照农户应交保费金额向农户收费。

(三)由农户确认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所填内容,签字确认。如由他人代签,应告知本人,注明“***(代)”,不得模仿他人签字。说明与告知义务应在投保清单上明示,种植业保险、养

殖业保险、林业保险分户标的投保清单样例详见附件1-3。

第十四条 集体投保业务应做到“承保情况公开”,在填写分户标的投保清单和预收保费后,应做好收费登记,

并将分户投保信息以村或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地点选择村 (组)中较为明显的区域,如村委会公告栏、宣传栏等。公示内容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中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7天。公示后,如农户反馈信息不准确,应及时核对调整。保险公司要将公示情况通过拍照、录像等留存。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认真核对农户基本信息、保险标的数量、风险情况,确保承保标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收取农户自交保费后,应及时将投保单录入系统,并于30日内将分户标的投保清单信息导入系统,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分级承保工作质量抽查回访制度。通过电话或现场回访,采取随机方式对承保信息采集、预收保费、标的查验及信息公示等环节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保险公司县级机构进行抽查回访率不低于3%,且保险公司各级机构应对所辖分支机构进行层层复核抽查。 第四章 核 保

第十 保险公司结合内部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本公司农业保险业务核保,并报经总公司同意。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对关键要素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组织或机构确认为被保险人。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建立农业保险业务核保质量监控机制。

(一)明确各级机构农业保险业务核保人员职责与权限,结合分支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的风险识别及综合管理能力,实行差异化核保授权。核保权限应设置在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其余机构不得设置农险业务核保权。对于部分风险较高或业务相对复杂的业务,应由总公司统一核保。

(二)加强核保质量监督,实行动态管理。保险公司应不定期对下级公司核保通过的农业保险业务进行抽检,对于风险识别及管控能力相对薄弱的分支机构,应或暂停核保权限。 第五章 收费出单

第二十一条 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农险业务单证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规范单证印制、领用、注销、存档各环节操作。

第二十二条 农业保险的保险单、保险凭证及相关重要单证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应具备一定的防伪能力和明显的公司名称等标识,由省

级(含)以上机构负责印制,实行编号管理。分支机构如需调整保险单及相关重要单证样式,应报总公司审批。

(一)保险单至少为三联(业务联、财务联、客户联),保险单应通过系统打印,不允许手工填制。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林业保险的保险单样例详见附件4-6。

(二)农业保险保险凭证样例详见附件7。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对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业务,实行农户自交保费“见费出单”,相关流程应在系统中进行固化。农户应交部分保费缴费完成后,由出员打印保单。保险公司应及时出具保险单、分户标的保险清单,采取集体投保的业务,可制作保险凭证,并于30日内发放到户。 第六章 批 改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业务,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基本信息一般性操作错误以外,原则上不允许批改。确需批改的,应由保险公司省级(含)以上机构审核。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批改管理。批改手续应经投保人同意并填写申请书,批改完成后,应将相关单证送交投保人。 第七章 归 档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重视农业保险承保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应将保险单、分户标的投保/保险清单、公示情况、标的查验记录、批改申请、批单、保费收据/等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统一归档。如在公司系统外打印保险凭证, 应确保凭证管理到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遵照本指引规定开展农业保险承保工作。

第二十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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