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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ELECTRONIC SHANGHAI CO., LTD 文件名称 模治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WI-ME-002 版本:A 页数: 第1页,共3页 一 、目的 为确保模治具的正常使用,使生产顺畅及产品达到品质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二 、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事生产的模治具等均属之 三、定义 无 四、职责 4.1模治具之请购、验收和管理:技术部 4.2模治具之采购:业务部 4.3模治具之使用及保养:生产部/技术部 五、作业内容 5.1 模治具作业流程图,如附件 5.2 请购、验收: 5.2.1 技术部因订单要求或开发新产品,需订购模治具,经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核准后,交由采购部门发合格的厂商承制; 5.2.2 技术部对所购入的模治具进行验收,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知会采购联络原制造厂商处理,并视情况不予以接收; 5.3管理: 5.3.1 生产部各对模治具之安装、拆卸,均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5.3.2生产部所领用的模治具使用完毕后,须擦拭干净,交回模具室保管; 5.3.3模具室之模治具应保持干净并稍注防锈油,以防生锈; 5.3.4模具室内所有的模治具,须定点、定位置于模具柜内; 5.3.5模具管理员须每月对各模治具进行一次清点,并列出《模具室眼模清单》、《模具室印字轮清单》; 5.4领用、归还: 5.4.1 使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模治具时,须先在模具管理员之《模治具领用清单》上,填好其规格尺寸、数量、领用日期,并须在领用人签名栏签名; 5.4.2模治具领用期间,使用单位(领用人)应负责对所领用的模治具进行保养,以确保模治具的正常不受损坏; 5.4.3模治具使用完毕须及时归还,并同时在《模治具领用清单》上的交还日期及归还人栏签名,经模具室管理员确认其品质状况良好方可; 5.4.4模治具领用作业规定: 5.4.4.1各模治具之领用人须由组长级以上人员担任,如组长请假或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行日期:2012年 10 月 16 日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 副本: (副) 总经理、生产部、品保部、业务部、技术部 XX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XINYA ELECTRONIC SHANGHAI CO., LTD 文件名称 模治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WI-ME-002 版本:A 页数: 第2页,共3页 因其它原因不在时,则由其代理人代领; 5.4.4.2领用人须负责各模治具的归还; 5.4.4.3各模治具在归还时,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模具室有权拒收;5.4.4.4各模治具如因过失损坏或遗失,将追究过失人的责任,具体
办法参照5.7 5.4.4.5各模治具如使用完毕须归还模具室; 5.5修护: 5.5.1模治具在使用期间,若损坏较轻在修复后可以使用,则须由使用单位(领用人)先填写《模治具维修单》,经使用单位主管及技术部确认后,由使用单位(领用人)送副总核准,再由技术部工程师联络厂商进行维修; 5.5.2模治具在使用期间,若损坏严重,则依5.6之报废程序进行; 5.6报废: 5.6.1模治具因精度无法达到要求,或因损坏严重等原因需进行报废处理; 5.6.2模治具在使用期间损坏,则须由使用单位(领用人)先填写《模治具报废单》,经使用单位主管及技术部确认后,由使用单位(领用人)送副总核准,再将其交至技术部模具室进行存档; 5.6.3模治具若因其他原因(如:长期使用自然磨损),需进行报废,则由技术部负责报废; 5.6.4模治具报废后,技术部须进行标示并将其隔离开来。 5.7损坏赔偿 5.7.1以下如有损坏,按原价的25%进行赔偿: 5.7.1.1钻石绞线模,免对押出模、3C或3C以上并排线模(如有丢失按原价的60%进行赔偿); 5.7.1.2使用期未满1个月的字轮模具(如有丢失按原价的60%进行赔偿) 5.7.2以下如有损坏,按原价的10%赔偿: 5.7.2.1钨钢模、普通押出模(如有丢失按原价的25%进行赔偿) 5.7.3使用期3个月以上的字轮如有损坏,按原价的4%进行赔偿(如有丢失按10%赔偿) 六.参考文件 6.1无 七.使用表单 7.1模具室眼模清单 (表格编号ME-002) 7.2模具室印字轮清单 (表格编号ME-003) 7.3模治具领用清单 (表格编号ME-004)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行日期:2012年 10 月 16 日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 副本:(副) 总经理、生产部、品保部、业务部、技术部 XXX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XINYA ELECTRONIC SHANGHAI CO., LTD 文件名称 模治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XWI-ME-002 版本:A 页数: 第3页,共3页 7.4模治具维修单 (表格编号ME-005) 7.5模治具报废单 (表格编号ME-006) 附件 模治具作业流程图 维修 模治具请购 权 责 单 位 NG 技术部 YES 核 准 采 购 管理/保养 领用/保养 归还确认 NG 验 收 OK 可修否 NO 报 废 批 准 副总经理 采购部 技术部 技术部 生产部 技术部 生产部/技术部 生产部/技术部 编 制 审 核 发行日期 2009年 10 月 16 日 修订日期: 年 月 日 副 本:(副) 总经理、生产部、品保部、业务部、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