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汽车车位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原甲方与车位开发商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地下汽车车位协议书》附件一。甲方与开发商xxxxxx签订的《地下汽车车位协议书》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原地下汽车车位协议书原件、原车位购置时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车位购买原件、原车位购置时附件一(车位位置平面图)原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地下汽车车位协议书》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小写:¥1000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
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当日,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壹拾万 元整(小写:¥1000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户名: ;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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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生效当日起全部车位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考虑到甲方仍需居住到年底,乙方同意甲方继续使用停车位至2016年2月1日止,期间停车费用归甲方承担。若甲方提前搬离需立即通知乙方。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9.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南昌市人民裁决。
转让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 受让方(签字、手印):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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