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疏附县企业服务中心 乙方:疏附县招商局
为积极适应当前快速的经济发展和新一轮产业对口援疆的需求,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大力实施以“招商为主”到“招商与服务并重”的战略转变。甲乙双方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确保更好的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疏附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
2013年1月3日到2014年1月3日 二、甲乙双方承诺的合作义务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并在企业与乙方签订了投资意向协议的前提下免费协助企业办理从落地到经营过程中各类手续。
2.甲方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提供和申办有关手续等事项的办事指引和业务咨询服务。
3.甲方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办理需行政审批的申请(包括申领许可证、办理登记、批准文件等),按规定直接办理或转呈有关上级部门办理;负责办理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
4.甲方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帮助解决水电路等生产要素出现的困难。
5.甲方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提供优惠的咨询服务。
6.甲方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技术信息、信息和人才信息等服务。
7. 甲方与疏附县工商银行共同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解决在融资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甲方与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力就业培训中心共同为乙方所引进的疏附县投资企业提供人才、劳工招聘服务。
9.乙方积极为甲方提供企业各种信息及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三.以上内容清楚若无异议,甲乙双方在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四.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另行追加。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