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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销毁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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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销毁处理制度

1、接种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一次性注射器消毒毁形工作。 2、建立一次性注射器调拨或购入、使用、销毁记录,记录应完整记录,帐物相符.

3、预防接种应使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也可选择规格为1。0ml或2。0ml,针头为5号至7号的标准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是有批准文号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建议首选0。5ml一次性自毁式注射器.

4、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销毁”制度。

5、基层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时,应检查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并在有效期内,包装已破损或已超过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

6、完成接种时,应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放入由坚固材料制成的防刺破的安全收集容器(安全盒)内,并在下次接种前一并上交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7、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可用毁形器进行毁形,或采用手工毁形将针头、针筒分离后,针头可直接放入防刺容器或用钳子夹弯90度以上,注射器用钳子夹断乳头,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浸泡60分钟以上.

8、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应集中在乡(镇)卫生院统一进行

无害化处理,方法包括焚烧、毁型消毒、焚烧后深埋.使用安全盒焚烧时,温度应达到800°C以上,以减少空气污染;如无安全盒,也可使用温度(300°C~400°C)较低的焚烧器.无毁型机和焚烧器的地区,可以采用焚烧后深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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