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 庄 学 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 生育权保障的法律思考 姓名: 石方明 学号:200702110110
年级: 07级本一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姓名 陈传启 职称 副教授 学科 法学
枣庄学院教务处制
年 月 日
说 明
一、开题报告前的准备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尽快征求导师意见,讨论题意与整个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的工作计划,然后根据课题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研究(或设计)的目的与意义。应说明此项研究(或设计)在生产实践上或对某些技术进行改革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有的课题过去曾进行过,但缺乏研究,现在可以在理论上做些探讨,说明其对科学发展的意义。
2.国内外同类研究(或同类设计)的概况综述。在广泛查阅有关文献后,对该类课题研究(或设计)已取得的成就与尚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综述,只对本人所承担的课题或设计部分的已有成果与存在问题有条理地进行阐述,并提出自己对一些问题的看法。
3.课题研究(或设计)的内容。要具体写出将在哪些方面开展研究,要重点突出。研究的主要内容应是物所能及、力所能及、能按时完成的,并要考虑与其它同学的互助、合作。
4.研究(或设计)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或切合实际的具有新意的设计方法,是获得高质量研究成果或高水平设计成就的关键。因此,在开始实践前,学生必须熟悉研究(或设计)方法,以避免蛮干造成返工,或得不到成果,甚至于写不出毕业设计(论文)或完不成设计任务。
5.实施计划。要在研究提纲中按研究(或设计)内容落实具体时间与地点,有计划地进行工作。
二、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可在导师所在教研室或系内举行,须适当请有关专家参加,导师必须参加。报告最迟在毕业(生产)实习前完成。
2.本表(页面:A4)在开题报告通过论证后填写,一式三份,本人、导师、所在系(要原件)各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的撰写完成,意味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开始,学生已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了周密的思考,是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关键的环节。在开题报告的编写中指导教师只可提示,不可包办代替。
2.无开题报告者不准申请答辩。
3.本表(原件)用钢笔填写,字迹务必清楚。
一、选题依据(拟开展研究项目的研究目的、意义) 研究目的:随着保障制度在我国的逐步确立,保障的观念和思想也逐渐深入人心。生育权作为一项权利保障最早出现于十九世纪后期,直到1968年联合国才在《德黑兰宣言》中第一次承认生育权是一项基本。我国于六七十年代才提出了“生育权”的概念,直到目前我国和计划生育法也仅从国策和行政管理的角度对生育权进行调整,而没有上升到基本的高度予以调整和保护。正是生育权作为基本保护的缺失,导致我国对生育权的保障无论在民事方面,还是行政、刑事方面都是非常的不完善。对生育权调整的法律、法规十分有限,即使仅有的寥寥规定也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并且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作为一项基本,对生育权保障相关问题的研究也就迫在眉睫。本项目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生育权保障现状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相关建议、构想,以期推动我国关于生育权保障的立法、行政、司法进程,促进国家和社会能够形成科学正确的生育权保障观念,依法保障公民生育权,为切实保障生育权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途径。 研究意义:生育权作为保障的一项基本内容,是一项仅次于生命权的亚生命权,因此正确认识并在法律上加以确认和保护它,对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婚姻家庭的稳定,及公民其他基本的的保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生育是人类繁衍生息的最为根本的途径和方法。作为基本,生育权其实是生命权的前提,丧失了生育权根本无从谈及生命权,因此,生育权的保障就是保障生命权存在的必要条件。 2、生育权的科学内涵、范围的界定,对指导司法实践十分必要,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3、通过实证分析我国目前生育权保障缺失的具体现状,明确我国生育权保障缺失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有利于科学完善我国生育权保障运行机制。 4、对擅权及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的论述,有利于促进职能的转变、提高保障公民权利的意识,从而提高的权威和公信力,构建公民与之间的和谐关系。 5、保障生育权、规范生育秩序及对生育权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 二、文献综述内容(在充分收集研究主题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提出问题,找到研究主题的切入点,附主要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我国生育权在实践中的应用始于2010年初南京一位八旬老翁状告妻子侵犯其生育权的案例。其实关于生育权,国内外学者一直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形成了许多颇具影响力的观点。基于对生育的重视,学术界对生育权的性质颇具争议,争论不仅围绕生育权的性质是什么,甚至连生育到底是一种义务还是一种权利都争议颇大。但理论通说认为生育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人格权。与此同时,生育权的概念到目前为止都还没形成一个定论,因为对它作出定义将会影响到一些焦点问题的立场,涉及到对生育权保障的范围、方法、程度等问题的界定。从目的和归宿上看,国内外学者对生育权概念、内容、法律属性、取得方式、等问题的大量争论和评述主要是为了确定怎样科学合理地保障生育权。在我国,对生育权的保障还存在着诸多缺陷,比如,生育权概念界定不清、主体过窄、性质也存在争议等等,并且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公民生育权也未作任何明确的规定,仅《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生育权有少许提及。目前我国关于生育权的各层级立法、司法也存在着矛盾,生育权的法律救济存在严重缺失,所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对生育权的良好保障。加之,社会发展愈加复杂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法律规定引发了更多难解的新问题,如男性是否有生育权,死囚犯是否有生育权等一系列有关民法对生育权的保障问题,使研究显得更有必要。本研究项目的切入点在于从生育权保障的现状及相关法律规定入手,剖析现状,诠释法律,针对生育权保障的缺失及缺失原因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从而为完善我国生育权保障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参考文献: 1. 张克克.对“堕胎”的几点法学思考.法学研究,2009 2.於贤淑.对我国女性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安顺学院学报,2008 3.徐志庆.论生育权.法制与社会,2009 4.桂南岭.论生育权的性质及其法律保护.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5.廖雅慈.人工生育及法律道德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第29-34页 6.王洪坤.生育权保护对法律的挑战.广西报,2003 7.熊进光.对生育权的法律思考.甘肃学院报,2002 8.元光.单身女性生育权的法哲学思辨.医学与社会,2005(6) 9.尤洪杰.死囚犯生育权解析.法制日报,2002 10.杨遂全,等.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154-156页 11.史尚宽.民法总论.北京:中国大学出版社,2000 12.谭桂珍.论“生育权”及其救济.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 13.单陶峻.生育权本质浅析.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 14.蒋梅,罗满景.生育权基本问题研究.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6 15.陈红莹.生育权研究.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16.王嘉蕾.侵害生育权的法律救济.延边党校学报,2005 17.苏海键.论两性生育权的平等.菏泽学院学报,2005 18.杨金颖.关于生育权问题的思考.前沿,2004 19.徐安琦.法律从未剥夺男性生育权.中国青年报,2002-01 20.刘永霞.论我国法律对生育权的保障问题.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04) 21.张荣芳.论生育权.福州大学学报,2001 三、研究方案(主要研究内容、目标,研究方法、进度) 主要研究方案: 一、生育权的科学内涵及特征 1.生育权的科学内涵 2.生育权的特征 3.生育权的法理分析 二、生育权保障的法律规制和现状透视 1.生育权保障的法律规制 (1)国外生育权保障的法律分析 (2)我国生育权保障的法律分析 2.生育权保障的现状透视 三、我国生育权保障的缺失 1.法律规制不足 2.擅权 3.权利意识缺乏 4.理性、人性功能缺位 四、完善生育权保障的思考 1.科学、理性地审视生育权 2.健全、完善优位意识 3.完善生育权保障运行机制 4.增强公民权利保障意识 5.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结束语 主要目标:生育权作为生命体继续繁衍的必要条件,它是人类存在的前提,因此对生育权的保障是全球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不可忽视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对此,本文希望能够为生育权保障的相关探索提供一些有用的启示和建议,同时能为生活中生育权的具体保障工作提供较有利的依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图书馆借阅资料,学术期刊网查询,阅读期刊杂志等方式收集资料; 2.比较研究法; 3.综合研究法; 4.唯物辩证分析法。 四、进程计划(各研究环节的时间安排、实施进度、完成程度) 五、导师对文献综述的评语 签字: 201 年 月 日 六、 专业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201 年 月 日 七、系部意见 系(章): 系负责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