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外墙面粉刷工程招投标标文
一、本次招投标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县教育局服务中心主持下进行,
由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参与监督及本工程相关要求的解释,实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须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含装饰、装修、钢结构、广告设计制作类)
三级及以上企业(不接受分公司报名)法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装或电工证资质)复印件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报名承包人须具有电工证资质。开标前查验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鲁迅中学柯桥校区总务处出具的现场踏看确认书(无确认书不得参加开标)。由教育服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投标单位须在3月23日投标前向绍兴县鲁
迅中学柯桥校区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不计息,现金支付)。此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于招标工作结束时全额退还。中标者则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待中标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四、本次装饰工程招标具体项目为: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外墙面粉刷工程招标。
1、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中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承包本次项目的所需的所有材料及制作和安装的材料费、劳务费、运费、管理费、检测、保险、税费、措施费及垃圾清运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2、总体要求:
1)学校须成立材料验收小组,每批材料进校必须提供厂方合格证、都应验收并有书面验收记录,有验收人签名。材料未经学校验收服务中心不予验收。图纸、预算及校方要求的材料所注的规格、厚度实际尺寸(数字)均为大于等于。本工程所需材料需一次性进校,并在施工前必须经学校材料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验收后的材料进出学校需经学校主管人员同意。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后都应请校方验收。
2)卫生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要注意卫生清洁,并在完工后,清除所有施工垃圾及因施工原因留下的原空调、窗等附着物上涂料痕迹。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的合格要求。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免费保修期1年。屋顶防漏维修免费保修期5年。水电安装保修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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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期间,施工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中标施工方负全责,学校不承担责任;施工场地施工方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围拦,并竖牌写清安全提示语,教育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具体要求(施工、材料及验收要求由学校提供):
(1)本次施工以校方要求为准,如有疑问必须校方同意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2)工程范围: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原建筑物周围墙面(教学楼、行政楼及副楼、配电房、学生宿舍1-4幢、食堂、科学馆、传达室等),包括柱子、门厅、外走廊及屋顶防雷铁条、空调外机架等修复和油漆,合计20800平方,不作调整。 (3)施工措施:建议墙面用挂式施工,屋顶部分建筑物搭架子。
(4)施工要求:先清除原粉刷物和除锈,验收合格后部分渗漏墙面和裂缝用弹性腻子及防水涂料2遍处理,再用森乐士牌外墙涂料涂刷2遍。 (5)色块参照原墙面布局(食堂外墙等色块改动由校方定),柱子先修补,再用灰褐色喷砂。
(6)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运输、施工措施费、人工、原校区成品保护(空调外机、窗框、窗玻璃、外线等)、税金、管理费及卫生垃圾外运费等一切费用。
(7)本工程施工工程中要保证校方原有建筑物或附着物等设施设备安全清洁,由此产生后果全部有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五、工期要求:60天内(起止日期以合同为准,部分教室施工时间必须听从校方安排)。
六、招投标程序:
(一 )3月21日15时前:
1、公布招标信息;
2、报名及领取招投标实施细则;
3、现场踏看,领取施工图纸、预算及校方要求,并缴纳图纸押金500元(未中标者归还图纸、预算可退款)(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88816808);
4、报名及标书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
(二) 3月23日 10时前,投标方将投标函(含报价清单及附件)盖公章及
法人代表人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用密封并盖公章的形式递交绍兴县教育服务中心(211室并签到),不盖密封章或超过送标时间作废标处理。并于10时 15分在教育服务中心当众开标。投标时须检验本人身份证,如迟到或非报名者本人和报价单无公章均作废标处理。
1、报价(固定综合价,中标后不作调整)(含预算代理费3000元,如需报下浮率应先下浮再加上。报价按预算报下浮率及减去下浮率的总价,如施工过程中变更确实大按报价下浮率相应同比例增减或报价报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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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以中标价为结算价):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踏看、咨询校方情况及施工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作影响造价的较大变更,故投标前请投标单位仔细看清施工图纸、标底说明及校方要求等相关情况。验收时,(如施工过程中变更确实大按实际工程量增减相应所报单价或下浮率增减)各参加投标单位(个人)务必详细踏勘现场、查看施工说明、询问校方情况,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2、评价:为防止串标现象发生,招标领导小组对维修工程标底设臵最高限价,在开标时公布。投标方报价超出招标方标底(最高限价即最小下浮率)则为无效标。如果投标报价数字表示的数额与大小写的数额不一致时,以大写数额为准。 3、定标:在有效标中产生、达到合理低价;
① 本次中标:当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3家时,为有效标投标单位最低价为中标候选单位;
当有效报价投标单位为4-6家时,为有效标投标单位次低价为中标候选单位;
当有效报价投标单位大于或等于7家时,去掉部分最低报价(去掉数量=有效报价投标单位数×20%(四舍五入)),剩余有效标投标单位次低价为中标候选单位。
②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近亲属不能分别代表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单位同一标的的投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投标)资格。
③ 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弃标,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另行开标,弃标者按违约处理。(中标价以第一中标价为准)。
④ 若投标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中标单位(或报价),则由抽签决定; ⑤ 中标候选单位将在绍兴县教育网招标信息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中标候选单位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取消中标资格,确定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以第一中标价为准)。招标方也可以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招标。
七、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不签合同不能施工),并同时缴纳招标预算代理(设计)费3000元(报在报价内。不含税管费),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他(以下招标方为甲方,中标方为乙方)。
1、工程因故处臵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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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
①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罚没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②乙方超出工期期限,按日支付工程款总额1%的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可在付工程款中扣除;
③若投标单位中标后弃标(含施工中途退出),罚没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半年以上不得在绍兴县教育系统参加招投标,处罚决定在绍兴县教育网招标信息栏上公告。
如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担承担。
3、关于竣工验收与结算要求。
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技术资料和材料检测资料各两份,竣工验收日期由乙方提前2-3天通知甲方,甲方会同(甲方会同业主、设计、质监及做好质监资料等相关单位。工程竣工后经质监部门核准,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教育局服务中心验收。付款方式:中标价不作调整。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余款10%在保修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屋顶防漏维修,其中余款5﹪两年后付清,5﹪保修期满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乙方必须是甲方本地正式税务,且票据与中标单位、合同户名相一致.甲方采用转账方式汇入乙方单位。 4、安全施工要求。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范、保证文明施工,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施工期间不得挪用学校任何设施、财物,用水用电需征得校方同意不得私拉私接。乙方在施工前应为施工人员办好有关施工安全保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及因施工造成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九、解释:本招标文书有关工程的相关要求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
特别提醒:本次招标报名单位必须到学校进行现场踏看,开标时凭学校总务处盖章的确认单参加,无确认单不能参加开标。
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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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服务中心
2012年3月14日
投标函(报价单)
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外墙面粉刷工程
招标人: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
1、根据已获得的绍兴县鲁迅中学柯桥校区外墙面粉刷工程招标文件,经现场考察和研究,我方愿意以下浮 ﹪,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固定总价承接上述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并承诺遵守和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有规定的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及内容的条款。
2、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按业主规定时间内竣工,即60天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并承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五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单填报特别说明:
一、上述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否则视无效标处理。
二、为保证投标严肃性,报价单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废标处理,请各投标人注意:
1、报价单未填写完整(每一空格均需填写,共10个空格); 2、未加盖公章;
3、报价单中的下浮率与人民币大写、小写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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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单擅自涂改的 (如确需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
5、部分投标人的价格呈规律性变化,或投标报价单填写的笔迹一致,经评标小组成员集体商议确定为串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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