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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证明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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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业保险⾦需要的证明有什么

当我们事业的时候,是没有能⼒交付保费的.⽣活也困难了许多.你知道吗?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那么,申请失业保险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如何申请失业保险⾦呢?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需要的证明有什么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申领失业保险⾦应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已按规定履⾏交费义务满1年的;(2)⾮因本⼈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的年度应补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的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18个⽉;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为24个⽉.

⼆、需要的证明

失业⼈员申领失业保险⾦应填写《失业保险⾦申领表》,并出⽰下列证明材料:(⼀)本⼈⾝份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领取失业保险⾦的步骤:

原⼯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内,将其作为失业⼈员报其户⼝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劳动关系的证明;

本⼈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内,持该证明、户⼝簿、⾝份证和免冠照⽚到户⼝所在的的事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的⼿续,领取失业保险⾦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起计算失业保险⾦;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起,持⾝份证、失业保险⾦领取证及求职证,按⽉领取失业保险⾦;如果因病不能亲⾃领取的,可以委托亲戚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的⾝份证代为领取.

店铺提⽰: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员转移档案关系,致使失业⼈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影响其再就业的,⽤⼈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员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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