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结构工程技术要点

建筑结构工程技术要点

来源:99网


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要点

一、建筑工程基坑应分层对称开挖,每层厚度严格控制在0.8m以下。开挖中形成的临时土体边坡坡度根据我市地质情况采用1:3—1:5的原土放坡或按专家组通过审批的方案执行。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时,严禁碰撞工程桩,行走时不得出现挤土而造成工程桩的偏位。基坑周边不得超载堆载,并严格遵守《连云港市软土地基深基坑支护技术规定》(LTJ-98-01)的规定。

二、模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先设计出模板加工图和模板拼装图,对楼梯与剪力墙和梁柱节点等处的模板应有节点大样图;

2、优先采用定型钢质大模板或组装式模板,碗扣式和门式钢架支撑。尺寸变化小且能多次重复使用的节点模板,应采用工具式(如预留洞口的模板等)模板。

3、重要受力构件(悬挑结构、跨度大于5m的板及梁等)模板支撑体系应计算确定,对高支模应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先进行方案审查并严格按审批通过的方案实施。 三、模板工程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板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木质胶合板最小厚度为16mm,竹质胶合板最小厚度为12mm,板材粘结剂应为溶剂型;

2、模板支撑系统应采用钢管和型钢等金属支撑体系,壁厚不小于3mm;

3、在合理工期下,底模不少于2.5套,侧模不少于2套;当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时,应增加模板的套数。

四、模板制作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模板应进行试拼装,符合要求后方可在现场操作面安装,严禁在作业面制作模板; 2、模板周边应刨边平直,接缝严密,严格控制接缝高低差不得大于2mm,平整度不得大于3mm;

3、现浇楼面高低差变化处(室外与室内,厨卫间与房间等)应有可靠措施来保证高差处的边角整齐;

4、剪力墙和梁的侧模应采用定型限位措施,并采用间距为300~500mm的对穿螺栓固定,螺栓直径不小于12mm;当柱子截面大于600×600mm、梁的高度大于800mm及剪力墙等结构采用的对穿螺栓在其下部3—4排范围内应使用双螺帽;

5、固定模板的背衬宜选用不小于50×100 mm的方木或不小于50×50×3mm的方钢管,间距不大于250mm;

6、底模支撑可通过计算确定,中间立杆间距不应大于800mm,边支撑立杆与墙面间距不应大于300mm。当立杆支撑在回填土上时,应夯实并采用通长垫木,并保证排水畅通。 五、模板拆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梁板底模应在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浇带两侧的梁底模应在后浇带混凝土强度达

到设计强度的75%)后并应满足隔层拆模要求时方可拆除;

2、梁、柱、墙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时、冬季不少于48小时后拆除。需提前拆除时应进行试拆模,在监理单位确认不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六、模板的保养及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每批模板安装完毕后,监理应及时对模板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垂直度、平整度、接缝、清扫口及支撑体系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脱模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使用时不得污染钢筋和影响混凝土的后期装饰,禁止使用废机油等替代产品。

七、钢筋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盘圆钢筋加工不得冷拔、冷挤压,并不得外加工。因场地确有困难,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方可场外钢筋加工,并材料进场时应按批次验收和复试,外观及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筋保护层应采用塑料或其他材料制作的专用定位件。不得使用现场制作的砂浆垫块。双层钢筋网之间应采用钢筋支架或定型专用支撑,钢筋支架应安装在垫块上方。 八、钢筋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筋施工前应具有翻样图、下料单和技术交底记录等;

2、钢筋绑扎应满扎并采用八字形绑扎,扎丝规格不小于22#(钢筋直径大于18mm时不小于20#),扎丝头向内或向下;

3、梁柱侧向定位件间距不大于1m,且短边每排不少于两块;楼面钢筋垫块间距,当钢筋直径小于等于10mm时,不大于500mm;钢筋直径大于φ10时,不大于700mm; 4、现浇板高低差处板面钢筋必须断开,并设置梁(或暗梁);

5、板面钢筋与柱、剪力墙等竖向构件钢筋交叉处必须加设防止竖向钢筋位移的固定筋,并点焊牢固;

6、板面负弯矩钢筋一端在梁上,一端在板中时,在梁上的弯钩长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的锚固要求;

7、墙体拉结筋和二次浇筑的构造柱等构件的连接钢筋应预埋。确有困难或漏埋需植筋的,应进行现场验收和检测,每层每种规格检测数量不少于3根; 8、混凝土浇注前应架设施工通道,施工通道不得影响楼面钢筋。 九、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用砂应使用中粗砂,含泥量及有机物等杂质的含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2、混凝土外加剂应有出厂合格证,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复试和与水泥的适应性检验;进场商品砼应按规定进行坍落度检测,坍落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严禁在商品砼中随意加水;

3、混凝土中掺用的粉煤灰应为一级粉煤灰(烧失量不应大于5%)。混凝土拌制时粉煤灰掺量不宜大于水泥用量的15%,否则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检验批对混凝土构件进行碳化检测,检测数量为构件总数的30%且不少于10个构件,当平均碳化深度大于2.5mm

时,设计单位应从耐久性等方面提出处理意见。 十、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振捣应专人负责,并熟悉操作规程;

2、楼面混凝土初凝前应派专人从节点(柱、剪力墙、楼梯等周边)开始向中间用1.5~3.0m长的铝合金刮尺抽平;初凝后用铁抹收平压实,再用木抹拉毛;终凝前在柱和剪力墙周边用铁抹压成半光面;

3、混凝土养护应专人负责,按季节性制定养护措施;

4、砼试块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留置同条件和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拆模后应放在专用笼子里,笼子放置在相应结构构件适当位置与结构构件进行相同条件养护;

5、现浇混凝土楼面应在模板侧模的四角(定钉子)、板中间每隔6m设置板厚控制点(焊接短钢筋或金属管),并对板厚检测。板厚检测可采用在混凝土浇注前预埋薄壁金属管或钻孔测量。无防水要求混凝土中预埋的薄壁金属管(直径不小于φ20,比板厚长10mm),底部用塑料护套,与钢筋网片点焊竖直固定,每个房间中间或每隔6m设置一点。钻孔测量板厚按每检验批的10%构件且不少于5个构件(住宅每户不少于1个构件),每个构件在中间及四角钻孔测量。

十一、砌体所用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1、砖(砌块)在装卸和二次搬运时,严禁倾倒,保持边角整齐;

2、砖(砌块)应按批次进行验收,外观不得有严重的裂缝,缺棱掉角,几何尺寸偏差应控制在2mm之内;

3、砌筑填充墙的砌块(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等)出厂后必须有28天以上存放时间方可用于墙体砌筑;

4、砌块出厂时包装必须完整,生产日期标识必须清晰; 5、砌筑砂浆应采用中粗砂,严禁使用海砂。 十二、砌体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砌体施工前应设置皮数杆,并按规定设置拉结筋,对框架填充墙拉结筋,应采取预埋法留置,也可采用预埋钢板。当采用植入法拉结筋时,应取样20%进行拉拔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砌筑;

2、构造柱处的墙体马牙槎(不大于300mm)先退后进,马牙槎边口应吊线砌筑;构造柱边在墙上贴双面泡沫胶条,厚度不小于5mm;

3、填充墙砌至梁底或板底应留有6cm左右的间隙,并间隔15日后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实;

4、砌体砌筑每天高度宜控制在1.5m以下;

5、外墙孔洞、脚手眼小圆孔等提前一天润湿后再采用微膨胀水泥砂浆二次填塞密实表面采用1:3防水砂浆粉严,并及时办理专项隐蔽验收记录。 十三、砌体观感质量除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外,并应达到以下要求: 1、墙面无断砖或碎砖(砌块);表面平整,灰缝均匀顺直;

2、马牙槎方正,上下顺直。电管槽宽窄均匀,顺直,砂浆填塞密实、平整; 3、圈梁、构造柱、板带等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 4、固定门、窗的预埋件位置、数量正确。

十四、主体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弹出标高和轴线的控制线(如墙面1m线、偏轴线0.5m线),控制线标识应清晰:

十五、钢结构、幕墙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结构施工前应深化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2、焊接人员应持证上岗;

3、监理应对工厂加工制造或现场加工的钢结构构件应进行监造;

4、钢结构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吨位在600t及以上和跨度在24m及以上的钢结构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站;

5、幕墙预埋件应在主体施工时进行埋设。当采用后置埋件时,应优先采用化学锚栓,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测。

十六、抹灰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按规定堵塞密实。

2、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作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3、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清除干净,混凝土表面应作毛化处理,并应洒水润湿。

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用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取加强网时,加强网与格基体的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

5、 内、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和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十七、门窗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限位措施。

2、 民用建筑窗台低于0.90m,应采取防护措施。窗台的净高和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0.90m。

3、 门窗玻璃的选用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不得使用有气泡、波纹、霉变等缺陷的玻璃。

4、 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外开窗,单块面积大于1.5m2(沿街为1m2)的门窗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5、 门窗所使用的密封胶条不得采用再生胶条。

6、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留置、材料填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7、 高层建筑金属外门窗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雷措施。 十八、吊顶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埋设牢固并进行防锈处理,吊杆、龙骨、

饰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采用膨胀螺栓时,应进行拉拔试验,其承载力安全系数不小于2。 2、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当大于300mm 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 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点。 3、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4、暗龙骨吊顶工程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5、明龙骨吊顶工程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6、明龙骨吊顶工程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十九、轻质隔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隔墙骨架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应连接牢固。

2、隔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龙骨及墙面板的防火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及玻璃板隔墙安装牢固,拉接筋和玻璃板隔墙胶垫位置应正确。

二十、饰面板(砖)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多层和小高层外墙保温贴面砖必须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实施。

2、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及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必须安装牢固。

4、 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以及门、窗洞口处饰面的完整性。

二十一、幕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防腐处理、位置,构件的连接和大面转角处节点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设置和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3、层间防火以及相邻层间隔声、隔音处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幕墙骨架及玻璃与室内装饰物之间的间隙不宜少于10mm。

5、面板安装是否牢固、遮封装饰应整齐美观,胶条镶嵌密实、密封胶应灌注均匀、宽窄一致,表面平滑、密实、连续。

二十二、涂饰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密封底漆。 2、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 二十三、裱糊与软包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体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密封底漆。 2、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二十四、细部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细部工程中安装所用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胶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胶玻璃;对易受撞击、冲击造成人体伤害的公共部位必须采用钢化玻璃、夹层玻璃等安全玻璃。

3、 护栏的高度应符合规定。低层、多层住宅其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

二十五、地面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防水和排水要求的地面与之相连接的地面标高差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 2、有防滑要求的地面、台阶、踏步必须设置防滑措施,防滑条应顺直。

3、楼梯平台、过道、有使用功能的地下室其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度不小于2.2m。 4、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低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大于10mm。 二十六、屋面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屋面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积水深度小于5mm时可不计)。

2、 平屋面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不应小于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3、 卷材防水层不得出现皱折、鼓泡和翘边等现象。

4、 涂膜防水层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厚度的90%,并不得出现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5、 平瓦屋面的瓦不得有裂缝和残缺瓦片。 6、 金属板屋面的涂层不得起皮脱落和破损。

7、 各种泛水高度不得低于250mm,管道不低于300mm。 二十七、建筑节能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责任主体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审查中心批准通过的建筑节能设计图和节详图编制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进行精心施工和严格质量监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任何责任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

2、对于采用松散体温材料施工时,应严格控制配合比,根据建筑物部位保温层厚度要求,选用干密度控制在250kg/m3—180 kg/m3之间保温材料,按施工方案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采取第一遍抹灰压实、最后一遍找平、搓平。

3、对于采用板块保温材料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或相关施工图集设置固定点并按操作要点施工;(1)首先保温板宽度不宜大于1200mm,高度不宜大于600 mm;(2)板块操作

应按砌方式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3)为了保证板块与基层和玻纤网粘结力,建议对保温板两个表面进行有规则凹槽处理(最好由生产厂按施工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形成;(4)胶粘剂涂在板块面积不得小于板面积的40%;(5)对于门窗洞口四角处板块不得拼接,应采用整块板切割成形,接缝处应离开角部至小200 mm以上;(6)对装饰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处应做好局部加强网施工。

4、对于预埋件或预埋套管周围和变形缝等处应做好逐层防水和保温单独处理;对于墙体热桥部位应按施工方案单独处理,严禁与墙体混同施工。

5、 保温材料施工期间以及完成后24小时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6、 严禁在施工完毕的建筑节能工程上进行开孔或开槽等违规项目操作。 7、 外墙金属窗应有隔断热桥的措施,玻璃采用中空玻璃。

8、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面自检、平行检查,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并组织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相关验收程序、内容应按江苏省《建筑节能标准》(DGJ32/J19-2006)的条款执行,并按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连建质(2006)631号]要求,对所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抽样、型式检验以及实体抽查检测内容执行。

二十八、水电预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给排水及采暖卫生工程 1、特殊专业工种应持证上岗。

2、给水管道系统施工时,应复核冷、热水管道的压力等级和类别;不同种类的塑料管道不得混装,安装时,管道标记应朝向易观察的方向。 引入室内的埋地管其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冻土线深度的要求。管沟开挖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塑料管道垫层和覆土层应采用细砂土。给排水管道穿越基础预留洞时,给水引入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00mm;排水排出管管顶上部净空一般不小于150mm。

3、室内给水系统管道宜采用明敷方式,不得在混凝土结构层内敷设。确需暗敷时,直埋在地坪面层内及墙体内的管道,不得有机械式连接管件;塑料采暖管暗敷不应有接头。 4、管道暗敷设时,管道固定应牢固,楼地面应有防裂措施,墙体管道保护层宜采用不小于墙体强度的材料填补密实,管道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15mm,在墙表面或地表面上应标明暗管的位置和走向,管道经过处严禁局部重压或尖锐物体冲击。

5、当给水排水管道穿过楼板(墙)、地下室等有严格防水要求的部位时,其防水套管的材质、形式及所用填充材料应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顶部必须高出装饰地面20mm,卫生间或潮湿场所的套管顶部必须高出装饰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间环缝间隙宜控制在10~15mm之间,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采用阻燃和防水柔性材料封堵密实。 (二)建筑电气工程

1、现浇混凝土结构(墙、柱)埋接线盒时,应采用¢6钢筋焊接成与线盒尺寸相匹配的“井”字型固定架进行固定,接线盒要求使用60mm以上深型接线盒。

2、严禁在混凝土楼板中敷设管径大于板厚1/3的电导管,对管径大于40mm的电导管

在混凝土楼板中敷设时应有加强措施,严禁管径大于25mm的电导管在找平层中敷设。混凝土板内电导管应敷设在上下层钢筋之间,成排敷设的管距不得小于20mm,如果电导管上方无上层钢筋布置,应参照土建要求采取加强措施。

3、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结构内的电导管应选用中型及中型以上的绝缘导管;金属导管宜选用镀锌管材。墙体内暗敷电导管时,严禁在承重墙上开长度大于300mm的水平槽;墙体内集中布置电导管和大管径电导管的部位应用混凝土浇筑,保护层厚度应大于15mm。疏散、应急照明及消防控制系统配管,保护层厚度应大于30mm。

4、在金属导管的连接处,严禁接口直接对焊。管线与配电箱体、接线盒、开关盒及插座盒的连接处应连接可靠,并接地可靠。可挠柔性导管和金属导管不得作为保护线(PE)的接续导体。JDG电线管必须内外镀层完好,壁厚不小于1.6mm,允许偏差在规范要求以内。5、防雷、接地网(带)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坐标位置和数量进行施工,焊缝应饱满,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房屋内的等电位联结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设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内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装置,保护(PE)线与本保护区内的等电位联结箱(板)连接可靠。

6、防雷、接地系统还应符合DB32/306———1999的规定,高层建筑应有防侧击雷措施;设计无规定者,高30m以内一般每隔三层圈梁内焊成整体,并可靠接地;在30m以上者,还得与金属门窗可靠连接。每档金属门、窗至少应有两点与防雷装置连接。 (三)通风空调工程

1、通风空调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成品与半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规定,具有合格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设备进场时,应该对设备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外观质量和设备数量等,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开箱时应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参加检查,做好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3、风管和配件的板材连接,钢板厚小于或等于1.2mm时宜采用咬接,大于1.2mm宜采用焊接,镀锌钢板或有保护层钢板应采用咬接或铆接。

4、法兰螺栓及铆钉的间距低中压系统风管应不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应不大于100mm,螺栓孔距互换偏差应小于1mm,矩形法兰的四角处应设螺栓。

5、风管支、吊架埋设正确、牢固可靠,吊架吊杆应平直,螺纹应完整光洁,吊杆连接时用螺纹连接或焊接,焊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吊杆直径的6倍。可调隔振支、吊架的拦伸或压缩量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支吊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吊杆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6、悬吊的风管与部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 7、防火调节阀及排烟阀应符合下述要求。

(1)板材厚度不应小于2mm,转动件应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作;

(2)易熔件应为消防部门认可的标准产品,其熔点温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内置易熔件的阀门应设在便于更换的检查口内。

(3)阀门动作应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在相应压差下,漏风量应符合要求。8、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风机与机壳间的间隙要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管道风机的支吊、托架应设隔振装置,并安装牢固。

2)、风幕机的底板应牢固可靠,叶轮应无碰壳现象,外壳接地良好,风幕机安装纵横向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3)、隔振支架应水平安装于隔振器上,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高度误差应小于2mm,隔振支架不得超过其最大额定荷载量。

4)、消声器、消声弯头均应单独设支架,其重量不得由风管承受。 5)、风机盘管的安装按如下规定:

(1)风机盘管安装前应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不漏为合格。

(2)卧式风机盘管应由支、吊架固定,并应便于拆御和维修。

(3)排水坡度应正确。冷凝水应畅通地流到指定位置。供向水阀及过滤器应靠近风机盘管安装。

(4)供回水管与风机盘管应为弹性连接(金属或非金属的软管) (5)风管、回风箱及风口与风机盘管连接处应严密、牢固。

现就安装工程中如何防止和消除裂缝和渗水等质量通病谈几点看法。 一、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

(一)原材料的选择:建筑安装工程原材料的选择决定了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同时也可能给工程带来先天性的隐患。

1、生活给水管道特别是热水和采暖给水管道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因给水管道要承受一定的压力,特别是热水给水管道,不但要承受一定的压力,还要承受热胀冷缩,极易造成管道接头处的渗漏。所以建议生活给水管道特别是热水、采暖管道设计不宜采用铝塑管或使用施工工艺未成熟的管件管材。我们都知道施工现场的管理千头万绪,工人施工技术水平不均衡,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建筑物的墙体和墙面的渗漏。即使施工过程中把关很严,且隐蔽验收前试水和试压均满足规范要求,但由于热水管道经一段时间的热胀冷缩后接头处也很难免会发生渗漏。

2、PVC排水、排污管道的选择,必须选择正规厂家且经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也要求在订购管材同时,管件和胶水应购买同一厂家的产品。这样为排除由于接头处可能出现的渗漏提供了前期保证,只有胶水、管件、管材是同一厂家生产的,才有可靠的匹配性和相容性,对工程质量才有保证。 3、建议PVC管道生产厂家生产各种不同的规格型号的止水圈,增强管道或地漏与楼板之间的结合,以解决可能出现的渗漏问题。从近几年来投诉的情况看,渗漏大多数是由于地漏砂浆塞填不密实造成的。

(二)施工工艺的选择:造成建筑工程墙体和楼地面开裂和渗水除材料外,最主要的是施工工艺选择不当。也就是施工单位对每道工序要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艺要求进行认真施工,监理对每道工序要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工艺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和验收。

1、生活给水管道以及热水管道敷设的不合理,是造成墙体和楼地面开裂的原因之一。关键在于管道在墙体及楼面保护层的厚度是否达规范要求,墙体在管道敷设处必须有防开裂的补救措施。对墙体管道的沟槽必须用切割开槽机,不得用锤任意敲凿。这样即可避免墙体或楼面由于安装不当造成墙体、墙面的开裂。生活给水管道在墙体和墙面进行隐蔽性验收前必须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2、PVC排水、排污管道的敷设不合理是造成楼地面渗漏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卫生间的排污管,不但排污总管和楼面交接处还有较多的支管如淋浴、面盆下水还有坐便器和地漏管道均与楼地面交接,稍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楼面渗漏。所以所有与楼面交接的均要求用避水砂浆塞填密实外,另必须做防水处理,并做蓄水试验。PVC管与配件粘结处、和楼板交接处均要求打毛并清理干净,再涂胶粘结或用避水砂浆填实。对下沉式卫生间必须做好防水处理,确认无渗漏后方可回填并做好面层。

二、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在管线铺设过程中不论你使用何种导管,只要铺设不当都会造成建筑物的墙体、楼地面的开裂、空鼓、渗漏等质量通病。严重的会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等。下面就管线的铺设谈几点看法:

(一)现浇混凝土楼地面和剪力墙管线铺设:

1、现浇混凝上楼地面和剪力墙管线铺设必须铺设在底板钢筋和剪力墙钢筋的两层钢筋之间,确保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这样可避免楼地面或剪力墙面由于管线保护层不够引起楼地面和墙面裂缝。

2、成排铺设的电管应留有间距,确保管与管之间砂浆密实,这样楼地面或墙面不易形成空鼓裂缝;

3、特别是成排的PVC管及大直径的PVC管不应铺设在梁板结合处,此处应力比较集中,会影响结构安全和易造成楼地面的开裂渗漏。

4、大直径的电管原则上不允许穿过梁,确实要穿过必须征求设计意见,并采取加强措施后方可施工。

(二)砖砌体墙面的管线铺设:

1、砖砌体墙面的管线铺设应等砖砌体达到强度后方可开始,空惊讶砌块,轻质板墙不允许开槽留洞;

2、砖砌体必须使用切割开槽机,槽的深度和宽度要严格控制,满足管线的保护层即可,并用网片对此管槽表面进行处理,将有效地控制墙体的开裂。 3、 成排电管沿墙铺设,应在墙体上留出通槽,并用砼浇筑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