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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99网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和《贵州省人民民印发贵州省人民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松府办发【201265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改善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积极创建“健康校园”,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范围及内容

(一)实施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全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共计15所,初中1所(含花溪教学点),完小10所,初小3所,教学点1所。

(三)实施内容。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管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原来享受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学生可同时享受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三、共餐方式及要求

(一)共餐方式

全乡10所完小和1所中学(含花溪教学点)的学生实行食堂统一共餐;全乡3所初小和1所教点的学生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二)共餐要求

1、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根据县制定的营养食谱制定学校膳食周食谱,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为学生每天以早餐或午餐的形式接受补助价值3元的营养餐,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如蛋、肉、蔬菜、水果等。

2、实行各中小学、初小、教学点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好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1、为切实加强对我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决定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分管教育副乡长、乡教辅站长为副组长的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二)职责分工

1、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乡中小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本乡中小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2、乡纪委负责对营养改善试点资金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学校及负责人,实行行政问责。对截留、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试点经费、专项资金及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乡教辅站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营养改善试点具体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本乡中小学校按有关要求开展营养改善试点相关工作。

4、学校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实行校长负责制,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确定共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监督作用。

五、管理系统

(一)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初中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乡教辅站负责管理本乡小学生学籍。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身份证号码制度,规范学生学籍变动手续程序,对就餐学生实行动态管理,防止虚报冒领。

(二)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身体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三)抓好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县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对学校营养共餐实行报账制度,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在校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教辅站要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账目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学校营养餐采购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营养餐账目公示制度、学生营养餐名册制度、日菜谱公示制度、食品留样监测制度(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坚持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确保健康安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五)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完善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防范于未然。

(六)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校长考核这中。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防止实施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特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2833709(乡党政办),2352118(乡教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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