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回款考核制度
一、 首付及一次性回款考核 1、
认购物业均按认购协议指定时间(7天内)内回款,如到期未
回款且认购超过10天者,每天每套罚款10元。 2、
认购物业经销售经理或部门经理签字承诺延期回款,到期未交,
每天每套罚款10元。 3、
客户认购物业后,必须在限定期限内至少提前三天提醒客户按
时交房款,有延期回款单的必须至少提前一周电话提醒客户交款。销售经理定期检查手机或固定电话催款记录,凡不按制度执行者,每次罚款100元。 4、
客服按照月度应回款(包括延期付款)及实际回款计算当月回
款率,回款率低于80%,月底罚款500元。回款率低于60%为不及格,扣发当月佣金50%,次月累计完成回款任务后给予补发所扣发佣金,次月未完成回款任务者上月50%佣金永久性扣发,计入公共奖励基金。每月回款率最高的前三名(必须达到90%)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
二、 按揭回款考核
1、 置业顾问所认购房源,必须在认购后10天内按所办理银行按揭
标准交齐银行按揭材料,到期未交齐者,每套每天罚款10元。若所认购房源已抵押,必须于解压后5天内交齐按揭材料,到
期未交齐者,每套每天罚款10元。
2、 按揭材料待银行反馈信息后,必须于5天内补齐所需材料,到
期未补齐,每天每套罚款10元。
3、 若置业顾问为躲避罚款所交材料不符合银行前期规定要求(如
工资证明数额不达标、企业营业执照未盖章等)销售经理、客服主管定期检查,发现一次计过失单一次,扣四分,累计三次停发当月佣金,公司有权按解雇处理,销售经理负管理责任罚款200元。
4、 如置业顾问所负责客户发生拒绝交件、或因其他因素无法提交
相关材料的情况时,于得知此反馈信息后第一时间公布房源另售。
5、 置业顾问在客服反馈信息达到银行签字标准后必须于银行要求
3天内到银行签字办理,到期未去银行签字的客户,所属置业顾问每天逾期一天,罚款10元。
6、 银行反馈信息后,若购房客户无资格或因其他银行硬性规定无
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于得知此反馈信息后通知客户一次性付款或退房(定金不退)。
三、 未完成考核制度处罚及淘汰方式
1、 置业顾问当月催款及按揭考核(收件率低于60%)都未完成者,
按停岗处理,待负责的回款任务完成后允许上岗。
2、 置业顾问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回款或按揭收件率连续两个月低于
60%的,按淘汰处理,佣金不发,所认购房源佣金100%归属于后期接管置业顾问。
四、 客服按揭回款考核
1、 客服部负责银行按揭对接工作,贷款资料交齐后由客服统一整
理,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导致不能顺利提交银行的,每件罚款10元。
2、 客服在提交银行按揭材料后7日内必须向置业顾问及销售经理
反馈信息。到期未反馈,每套每天罚款10元。
3、 银行未反馈信息或反馈材料补交后,客服必须在15天内完成按
揭放款,每逾期一天每套罚款10元(除银行或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情况外)。
4、 客服必须在第一时间了解银行按揭标准动向,并上报所属领导
悉知。
5、 需要财务部协调的事项,必须及时向财务部、销售经理、营销
经理、营销副总反馈并及时做好跟进工作。
XXXXX有限公司营销部
考核人及被考核人签字:
若此制度与之前考核方式出现冲突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