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董事会、监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一些重大事项。就算小股东不在董事会、监事会,只要持股3%,都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议案。股东大会需要讨论这个议案。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如果觉得公司的董事、高管违法违章,损害公司利益,只要持股1%,就可以代表公司向起诉他们。这就是代位诉讼权。
所以,就算是1%的股东,都是悬在董事会、管理层头上的利剑。
7、请求人民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如果持股10%,觉得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可以在董事会、监事会都不召集的情况下,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甚至解散公司。
10%的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应依法受理。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解散公司。
10%,也是守住小股东利益的重要生命线。
一、董事长的权限有哪些?
公司董事长是企业的最高负责人,享有管理公司的权利,也需要对公司行为负责。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1、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12、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