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欺诈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我国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有哪几种情况
我国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指: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4、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哪些是可撤销合同撤销情形
可撤销合同撤销情形具体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3、显示公平合同。
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被欺诈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险状态,缺乏判断能力,造成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三、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可撤销吗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要看情况。如果合同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则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