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省、自治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县级以上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