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负责先期处置涉案资产的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工作,而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则负责全面处置涉案资产的资产确权、变卖、拍卖等方式。然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的涉案财产在终审判决前不得处理,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涉案财产仍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能代管。
法律分析
1、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机关进行。
2、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
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
拓展延伸
非法集资债务的追索与处置措施
非法集资债务的追索与处置措施是指针对非法集资行为所形成的债务进行追索和处理的措施。在面对非法集资债务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追索,如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申请强制执行等。同时,也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查封、冻结涉案资产,追缴非法所得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预防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债务的追索与处置措施是为了保护被非法集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
结语
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中,机关先期采取的处置方式包括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而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则采取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全面方式。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涉案财产在终审判决前,权属不会发生变化,相关部门只起代管的作用。非法集资债务的追索与处置措施旨在保护被非法集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提高公众风险意识,也可以预防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