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但自残除外。包工头承包工程后无力承担费用,分包单位以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需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劳动仲裁,追究分包单位违法责任。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预备性工作伤害、履职暴力伤害等。工伤认定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情形。
法律分析
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属于和工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但是工人自残的情况除外。现实中会出现包工头带着一部分工人承包某一项工程,但是出事后包工头无力承担费用,而分包单位又以不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费用。此时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分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责任。一、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二、工伤认定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总之,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属于和工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但是工人自残的情况除外。现实中会出现包工头带着一部分工人承包某一项工程,但是出事后包工头无力承担费用,而分包单位又以不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费用。此时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申请劳动仲裁,追究分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责任。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语
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但工人自残除外。包工头承包工程后无力承担费用,分包单位以不与工人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赔。应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劳动仲裁,追究分包单位违法责任。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受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意外伤害。工伤认定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证明。相关法规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