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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自然人股东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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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可内部转让或向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外部转让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未答复或半数以上同意时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比例可协商确定或按出资比例行使。

法律分析

一、股东会决议是否需要自然人股东签章?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得到股东授权的人)作出,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私印应该是能够证明是本人的才可以,比如在银行有过印鉴备案等)。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并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私印,也可由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出席并签署决议。法定代表人可直接代表本单位(即法人股东),不用法人股东出具授权书。法人股东授权的其他人,应该有法人股东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应经法人股东签章及被授权人的签字,授权书方可生效。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可签字或盖私印,而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私印。在股权转让方面,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而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协商确定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上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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