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变更股东需要的资料中有股东会议决议或者决定变更的文件,该文件需要参与股东会议的股东签字确定,该决议才成立,所以一般只需要参与会议,并作出决议的股东共同签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公司转让是否需要所有股东都签字?
不需要。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其次,关于此股权变更的股东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东的签字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股东会决议也是办理工商登记需要的必备材料之一。况且,开股东会一般都会有股东缺席,要求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是比较困难的,如果强制要求每次股东会股东都必须全部到场,可能难以组织召开股东会,这样不利于公司决策的形成、发布与实施。综上,在进行股权变更的过程中,只需要股东和受让方签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东参与到其中,但是这个股权变更必须要根据公司的章程来进行。
二、股权质押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吗?
向第三人进行股权质押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股权质押如果是质押给其他股东,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如果是质押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则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但如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各股东在文件上签字。
三、章程变更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一般来说是需要通过股东会议,才能够变更公司章程,因为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