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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赠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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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赠与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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