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尚未由判刑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暂时不人生自由的一种措施,适用阶段是案件在审理时,适用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适用已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根据法律原文也可知,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注意是法律原文是可能而非已判处,故是还未判刑。另外,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