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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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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3.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起诉。处理机构是基层人民。

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人民。

一、老板工资拖欠怎么处理

老板工资拖欠的处理方法:首先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然后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在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二、劳动报酬问题解决

劳动报酬问题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既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但是协商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2)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办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程序,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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