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 1 3年第6期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正规化基础财政制度的建立 王明前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基础财政制度的建设始终遵循着正规化的发展方向,并在正规化基础上追求财政行 政工作的科学性。边区基础财政制度以预决算制度、会计及金库制度和审计制度作为正规化制度的基础,并通过 村级财政的管理实现基层财政的正规化和科学化。 关键词: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晋冀鲁豫边区);基础财政制度(预决算制度、会计及金库制度、审计制度); 村级财政;正规化;科学化 中图分类号:K269.5 收稿日期:20l 3 1 0—1 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72~1 21 7(201 3)06—0048 08 基金项目:厦门大学985工程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项目资助。 作者简介:王明前(1 975一),男,江苏苏州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 史学界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边区)财政经济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对基础财 政制度即预决算制度、会计及金库制度、审计制度等制度构件缺乏必要关注,对以村级财政为主要表现的 地方财政,更是缺乏系统分析。①实际上边区基础财政制度的建设始终遵循着正规化的发展方向,并在正规 化基础上追求财政行政工作的科学性。边区基础财政制度以预决算制度、会计及金库制度和审计制度作为 正规化制度的基础,并通过村级财政的管理实现基层财政的正规化和科学化。笔者不揣浅陋,拟以上述思 路为线索,全面总结边区的基础财政制度,以期增加学术界对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的学术认知。 一、预决算制度的建立 预决算制度是基础财政制度的前提。边区领导层十分重视预决算制度的建设工作。1938年8至9月间, 北方局要求晋冀豫区委, “严格实行预决算。特别费应经上级的批准,50元以上交军分区批准,百元以上 交军区批准”。②1940年8月,杨尚昆同志要求“严格建立各级的预决算制度,建立金库,军事费用在整 ①相关研究参见:齐武:《晋冀鲁豫边区史 ,北京:"3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方宝璋:《晋冀鲁豫边区审计机构》,- 《当代审计》1997年第3期,等。 ②关于军区与党具体关系的决定(1938年8-9月),参见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编辑组、山西、河北、山东、河南 省档案馆: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第368页。 48 个预算中应占70%以上,行政费用不超过30%”。①1940年4月,同志在北方局黎城会议上要求各地 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只有结算各系统过去的收支,才能保证今后”,做到“党的经费由北方局统一起来。 政民等均各按系统报、拨。所有武装经费均由军区系统管理”。②1940年9月,彭德怀同志也指出各级政 府收支“要有正确的预决算,各级的供给机关,须组织预决算审核委员会”。③ 但是,在创建晋冀鲁豫边区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认识不足,预决算制度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如太 北区“多报预算”,甚至某地预算比决算高出5000元;预算呈报不按时,“预计算不敷,计算超过预算很 多”。④为此各级党和采取切实措施严格与规范预决算制度。1940年8月,太北区区委要求严格预决算 制度,“非经批准不准开支一文钱”。⑤太北区区委要求在1940年8月至12月四个月内做到“每月预计算, 按期送达,如无故过期未送达者不予报销,计算必须按规定附送收条”。⑥冀太联办财经处1940年10月至 l2月工作计划要求各县“必须经常依照规定期限分别编造预决算报销,如遇超支应报联办”。⑦晋冀鲁豫 边区1942年度财政计划,要求“在总预算规定范围内,各县各专区各种预计算,一律委托专 署批核”。⑧1942年3月,边区要求地方粮款概算“须于会计年度开始前1月内,由县依据各区 按人员经费、食粮规定编造概算书,编造全县本年度地方粮款收支概算书,呈经专署核准”。决算须于年 终由各县编造全年地方粮款收支决算书呈报专署备查。⑨ 边区其他战略区也采取切实措施严格预决算制度。为做到统筹统支,1943年2月,冀鲁豫区规定区级 各机关财粮和年度概决算及每月预算,交直属县造报,县级以上机关财粮的年度概决算及每 月预算,由各机关向同级造报并初审。县级每年度向专署造报概决算各一次,每三月造报预算一次。 专署级应依例向行署造报年度概决算一次。⑩1938年,冀南主任公署颁布经济检查制度,规定“各 级机关于每一会计年度开始,必须编造经费粮秣年度收支核算。县级以上年度六月十五日前送呈专署,专 署收于上年六月三十目前送呈行署”,每年年终“必须汇报总结全年开支,编造年经费粮秣决算表,逐级 汇结呈报”。会计年度为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⑧ ①杨尚昆:巩固抗日根据地及其各种基本(1940年8月) (第一辑),第100页。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②在北方局黎城会议上的发言(1940年4月) 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三卷),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49页。 ③彭德怀:在北方局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提纲(1940年9月25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 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26页。 ④⑤⑥李一清:从太北财经建设中巩固太北抗日根据地(1940年8月),《抗El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 料选编》(第一辑),第215页,第218页,第224页。 ⑦冀太联办财政处关于本区各县财政10—12月工作计划(1940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576页。 ⑧晋冀鲁豫边区31年度财政工作计划(1942年1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583页。 ⑨晋冀鲁豫边区粮款征收及开支暂行办法(1942年3月8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369—1370页。 ⑩冀鲁豫区财粮统筹统支暂行办法(1943年2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 辑),第1377—1378页。 ⑨冀南区暂行审计制度(1944年3月3日),冀南根据地史编审委员会:《冀南党史资料》第三辑,出版地不详, 1988年,第368—369页。 49 二、会计及金库制度的正规化 会计制度是基础财政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统一财政、统筹统支的关键。边区领导层十分重视会计制度 的正规化建设。1940年8月,杨尚昆同志指出: “为着统一收入,必须将各项税收田赋官产逆产行政罚金 司法罚金等一律规定为国家收入,非经上级允许者,不能动用”。①1940年9月,彭德怀同志指出:“政 府各级收入统归金库,未经正当手续,任何人不得随便开支”。②1939年晋冀豫区委经济建设决议要求“政 府收入应统一在财政科,支出由县府批准,费用应有规定要严格执行做预决算,免除浪费”。③1940年4 月召开的北方局高级干部会议强调: “建立金库制度是统一收支的关键”,要求各县做到“不能由金库直 接支款,它只收款,要把支款与收款分开”。④ 但是,在创建晋冀鲁豫边区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认识不足,会计制度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如太行 北区的会计制度,“大部分没有用新式帐簿”。⑤为此,边区各级党和采取切实措施规范会计制度。 1940年召开的北方局黎城会议要求建立金库制度,“要向干部解释,各县不能由金库直接支款,他只收款。 要把支款与收款分开”。⑥1940年8月,太北区区委要求严格金库制度,做到“一切收入交金库,除有支 付命令外,各级行政人员不得开条支领”。⑦太北区区委要求在1940年8月至l2月四个月内做到“使用新 式帐簿,严格收支手续”。收支做到“金钱出纳归金库,但须有支付命令及通知书,各级负责人不得擅自 开条领款或动用”。⑧冀太联办财经处1940年10月至l2月工作计划全面推行新式簿记,要求冀西漳 北各县, “县级记新式簿记,再求整洁,迅速准确统一收支科目使之科学化,实行传票制度,区级一律改 用新式簿记;太南太岳专署或专署办事处,必须改用新式簿记”。太南、太北、冀西和漳北各县在本月内 必须建立县金库,太岳应做好县金库的准备工作。⑨1941年4月,冀太联办决定由银行代行金库职能, 但是要求金库必须保证: “各级金库工作之人员银行办事处不能调动;各级金库之存款银行不能扣留及移 借别用;各级金库一定要跟各级在同一地点工作,不要妨碍政权之收支工作”。⑩此举旨在强调金库作 为财政机构和会计制度环节的职能。同年lO月,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厅进一步明确: “金库为保管 与调度的机关,为财政所之组成部分,而银行则具营业性质”。财政厅另规定: “总金库受财政所直 ①杨尚昆:巩固抗日根据地及其各种基本(1940年8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99页。 ②彭德怀:在北方局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提纲(1940年9月25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 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26页。 ③晋冀豫区关于经济建设问题的决议(1939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 第203页。 ④北方局高级干部会议有关财政经济问题的结论(1940年4月24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 料选编》(第一辑),第205页。 ⑤⑦⑧李一清:从太北财经建设中巩固太北抗日根据地(1940年8月),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 料选编 (第一辑),第214页,第218页,第224—225页。 ⑥北方局黎城会议关于建政问题的讨论(1940年4月), 《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三卷),第254页。 ⑨冀太联办财政处关于本区各县财政1O一12月工作计划(1940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575—576页。 ⑩冀太联办关于金库问题的命令(1941年4月28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 第642页。 50 接领导,分支金库除由总金库直接领导外,并在行政上受专署及县之监督与指导,每旬向每月金库库 存与财政机关结存数额必须相符,金库工作不应参与干涉”,因此,“分支金库存款应尽量解缴总金库或 报告金库提取,银行如需调用,非经财政厅批准不可”。①1942年3月,为进一步实现统筹统支,边区政 府规定地方粮款的会计年度与边区粮款相同,款自1月1日至12月31日,粮自1O月1日至9月30日。②1942 年3月12日,边区财政厅改订金库制度,规定: “各县设县金库负责保管该县,专署以上各级不 设金库,一切均存冀南银行代为保管,随收随存,随用随提”。金库保存款项主要为边区款和地 方款,以及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边区款支配权属于上级财政机关。在银行之存款,银行可以使用,“但 银行须保证一切开支不致延误,在必要时得向银行透支”,但专署不得向银行透支。由于银行代 行金库职能,因此“各专署所收一切边区款存入银行各分行即等于解交边府”。相应地,“税收机关之税 款,在银行存放时,须为税务总局另立户名,不并入边区户内”。地方款,“应以县为单位另立户名, 不得混入边区款内”。③这一制度延续了边区对金库和代行金库职能的银行之间的性质界定,但是从可 以从银行透支,以及银行可使用金库存款的规定来看,仍然为适应战时经济的庞大开支,以及对银行 事业的支持留有余地。晋冀鲁豫边区1942年度财政计划,要求由银行代行金库职能, “各项收入财政 机关收到后,及时全部存入银行,随时提取”。④ 根据边区1942年会计制度,自每年1月1日至l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收支以冀南钞票为本位币。 制度详细规范各种会计科目。边区款岁入科目、边区款岁出科目包括合理负担、田赋、税收、契税、公产收入、 公共收入、司法收入等。岁出科目包括军事费、行政费、教育费、实业费、社会事业费、财务费、费、 民众团体补助费等。地方款收入科目包括村合理负担、村公产收入等,支出科目包括村行政费、教育费、 村武装临时费、村训练会议补助费、村财务费等。⑤随后,税收会计制度作为配套措施开始实施。1943年边 区税收会计制度规定:“总、分、县局及其附属各事务所收到税款,不得保存或挪用,随时收到随时交送 指定之本系统之商店”。会计出纳一律以冀南银行钞票为本位币,各事务所、各级县局、各分局,分别在 每月10日、每月5日后、每月15日内将各自所旬报表、县局月报表和分局月报表呈送县局、分局和 总局。⑥1945年1月颁布的边区财务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定: “一切收入,均须经过 会计手续,取得正式会计凭证,始在法律上发生效力,一切支出非经会计手续,持有正式会议凭证, 不得向出纳保管或金库部门支取”。制度要求“各级所征收缴获之一切现款、粮票、生金银、硬币银 ①晋冀鲁豫边区财政厅关于金库组织原则及与银行关系的通令(1941年10月14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 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642—643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粮款征收及开支暂行办法(1942年3月8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369页。 ③晋冀鲁豫边区金库制度(1942年3月12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 第646—648页。 ④晋冀鲁豫边区31年度财政工作计划(1942年1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584页。 ⑤晋冀鲁豫边区颁发各级岁入岁出会计制度(1942年3月20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 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400—1401页。 ⑥晋冀鲁豫边区税收会计制度(1943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 1417-1418页。 51 之珠宝、有价证券及公产物品一律交县以上各级出纳部门或金库负责保管”。①边区其他战略区也采取有效 措施规范会计及金库制度。太岳区1940年起“在办事处与各县财政科设出纳代金库”。②北岳区1945年财 政工作计划要求严格金库制度,做到“县应按月向专署缴款,不得扣押不解;行署拨款,主要根据专署任 务与规定完成任务期限拨款;专署应保证行署拨款在分金库开支,不到县支款”。税款方面,要求“税收 事务所应按月向县府缴款;工商局应按月向县府、专署作月报表报告税收情况”。③太岳区1943年财政制度, 要求自1943年起, “各县之一切现款完全交分金库”。支出款“非经有上级之支票和同级机关之命令,不 准借支与付分文款,分库暂不使支票到县支金库取用款,县支金库更不允许随便借支”。金库现款只能根 据支票、命令电报拨付,除此之外所有现款完全交总金库。④1940年4月,冀鲁豫区委要求各地落实统筹统支, 做到“省款和地方附加应一概交专署,各县自己无权处理,不许造成既成事实;各县民军游击队、各县驻 军不准随便在县支款;各部门各机关由5月份起实行预算决算制度、报销制、报告检查制;各筹款, 目前要尽一切可能经过地方”。⑤1940年l0月,鲁西军政委员会决定严格提款手续,要求“从明年一一 月始,各级军事机关党政机关提取款项,一律于上月下旬将下月经费预算,分别呈报所辖直属机关,由该 机关总预算呈交财政委员会批准,由财政委员会3个以上委员签名盖章批准后始得向财政处支领”。⑥1940 年11月,朱瑞同志代表山东分局要求冀鲁豫区确定财政统一收支制度, “巩固预决算制度,建立地方 和游击队预决算”,确立金库制度,“由金库统一于财政收支,彻底消除自收自用现象,并且纠正各区乡 及地方游击队的乱收支现象”。⑦1941年5月,山东分局指示鲁西区委切实严格执行统一收支制度, “量入为出,以70%以上的银行收集作为经济建设或贸易事业,只以一小部银票加田赋税收和生产等作为 军费”。⑧冀鲁豫区行署1942年5至12月财政建设计划要求行署金库在1942年7月1日前正式建立,各 县金库8月1日前成立。⑨ 三、审计制度的日益严格 审计制度是基础财政制度的纪律保障。1940年4月,Xl ̄d,平同志在北方局黎城会议上要求各地严格执 行审计制度,做到“各级党设‘审核委员会’,审核预算和决算。政民都要有。每月点验一次,由旅负责。 ①晋冀鲁豫边区暂行财务行政制度(1945年1月1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 辑),第1386页。 ②裴丽生:关于太岳区政权工作报告(1940年),山西党史研究室、山西省档案馆、太岳根据地财经史 料编委会: 太岳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上),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1年,第71页。 ③太岳区1945年财政工作方针与任务(1945年1月7日),《抗El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一辑),第637页。 ④太岳区财政制度(1942年),《抗El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374页。 ⑤目前的政治形势与边区党的任务(1940年4月),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办公室、河南党史工作委员 会: 《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洛阳: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68页。 ⑥鲁西军政委员会决议(1940年1O月),《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第339页。 ⑦山东工作报告(1940年11月),《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第374页。 ⑧山东分局对鲁西根据地工作的指示(1941年5月23日),《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第626页。 ⑨冀鲁豫行署八个月财政建设计划3v- ̄gl(1942年5—12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一辑),第591页。 52 整个统一于北局财经委员会”。①1940年3月,边区规定地方粮款的开支由县稽核,每月报专署备查。 ②1940年8月,太北区区委要求严格审计制度,要求“依照审核条例,严格的精细的铁面无情的审核一切 预计算及其他应审核之事项”。③1942年4月,边区颁布审计规程,规范审计制度,由各区行署财务 处审计科代表边区财政厅行使审计职权。地方款审计权由县财政科的审计员负责,各级审计人员 行政上隶属于各级财政部门,上下级审计机关人员无行政隶属关系。具体审计程序为:县审计全县岁 入岁出各科目后送专署审核,预算于会计年度开始前3个月内完成。以上依例,专署审计全专区科目送财 政厅或行署批核,预算于会计年度开始前2个月完成,决算于年度终结后1个半月完成。边区财政厅审计 全边区科目,预算于年度前1个月完成,决算于年度终结后2个月内完成。地方款岁入岁出总预算分两部, 第一部由区公所汇造报县,第二部由县汇送专署审核。④ 边区其他战略区也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计制度。1938年冀南主任公署颁布经济检查制度,规定村、 区、县、专署、行政主任公署各级经济检查程序,如县级,由“县按日将收支结算,由县委会代表一 人士绅代表三人民众团体代表五人组织财政监察委员会会同检查后,将收支实况分呈上级鉴检,并予各区 村公所通知”。⑤1940年5月,冀南区在统筹统支基础上,力求财务公开, “由士绅民众团体代表组织各 级财政检查委员会,按期(三月一期)查账,严治贪污”。⑥1942年l2月,冀南行署要求各县严格审计制 度,规定各级审计应“保证财经制度执行与检查收支适当与否,代表上级特派员”,同时特别规定“金 库审计有相当的性,各级非依法不得变更财经制度,干涉审计工作及提取款项”。⑦根据1944年 冀南区审计制度,各级审计人员,在同级财经处科领导下,负责审核各同级机关团体之收支事宜。区级、 村级分别由县级、区级审核,审计内容包括:全区各部门经费粮秣收支及尾欠粮款;各级机关有关财政粮 秣的交接事项。⑧太岳区审计自1943年开始完全归专署负责,具体手续是:“审计员收到各单位之预算后, 根据其编制人数、经费规定审核批准后,即按预算核准数准支与准销数字,打预算通知书和准销书”。如 出现准销超过预算的情况,审计员有权补通知于命令机关,再令金库批准或退数。该制度特别强调“审计 是财政上的司法机关,无审计机关之通知,会计不能打支付命令”。⑨ ①在北方局黎城会议上的发言(1940年4月) ,《太行党史资料汇编55第三卷,第249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粮款征收及开支暂行办法(1942年3月8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370页。 ③李一清:从太北财经建设中巩固太北抗日根据地(1940年8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 编55(第一辑),第218页。 ④晋冀鲁豫边区岁入岁出审计规程(1942年4月13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 第1407—1408页。 ⑤冀南各级经济检查制度(1938年), 冀南党史资料55第三辑,第365页。 ⑥冀鲁豫边区半年来财经工作00-} ̄告与总结(1940年5月15日一11月15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 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462页。 ⑦冀南行署关于明确金库审计与各级关系的指示(1942年12月14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 史资料选编55(第一辑),第650页。 ⑧冀南区暂行审计制度(1944年3月3日),《冀南党史资料》第三辑,第367—368页。 ⑨太岳区财政制度(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373页。 53 四、村级财政的整理 村财政的整理是基础财政制度建设的难题。抗战前的各种地方均不能有效掌握村级财政。村级财 政始终得不到有效监控,缺乏制度保障,舞弊成风,贪污盛行,严重破坏财政制度的正规化建设。所以, 只有整理村财政,才能真正集中边区经济资源,落实统筹统支,并改善民生。 太行区通过县监督村财政,并规范村财政科目,落实对村财政的整理。1940年12月,冀太联办副 主任戎伍胜同志指出:一切村开支均由县统筹统支,但是“地方款支出的来源,要依靠地方整理公产,由 公产收入项下尽先支用。尤其教育经费,要着重在公产、学田的收入项下开支”,即尽力自筹落实,“严 防由县统收统支,遭受村级的消极怠工隐瞒与抵抗”。①1941年3月,冀太联办通令村级经费摊派办法, 规定“村级经费的摊派与支付,以县为单位统筹统支”。村经费包括村行政费、教育费及武装费三种,标 准“按各地实际情形依据合理负担摊款办法累进原则摊收之”,分春秋冬三季征收四个月经费,前两个月 完成。村经费“一律交县金库保管,金库对此项存款应另立科目,专作村经费之开支,不得任意挪用”。 村经费收支“由县负责稽核,专署或专办负监督与检查之责”。②为切实清理村级财政,边区于1942 年3月开征地方粮款。地方粮款专供村级行政教育及其它地方性事业需要,于边区粮款之外另征,并补以 村级公产租息。地方粮款开支项目包括村行政费及脱产工业粮食、村教育费及教员食粮、民兵经费、村财 务费、优待抗属粮、不脱产干部训练费等。地方粮款之征收与开支以县为单位,统筹统支。为照顾人民负担, 办法确定地方款的最高额不超过该县负担边区政费的70%,粮不超过边区公粮的15%。地方粮款分两期征收, 每期征收6个月粮款,第一个月内完成。③边区1943年财经建设方针试图确定一套简便的村财政制度,建 立两种帐簿:一为分户帐,二为征解总结帐。此外在村公产的分配上,指明公产要用于本村公益事业上。④1943 年4月,边区组织村财政委员会作为村政权的组成部分,负责推行村财政,其任务包括:清丈土地、 评议负担、整理与保管各种统计表册;经征、保管、解交边区粮款、地方粮款及报告会计事项;整理登记 保管与征收村公产公地承领报销村行政教育等费用。⑤1944年2月,为克服物价上涨影响,边区要求“将 村行政费一项改为实物供给,分灯油、麻纸、毛笔、墨四项”。⑥ 边区其他战略区也积极着手整理村财政。冀鲁豫行署1942年5至l2月财政建设计划,要求做到“已 实行村财政统一筹支地区,应进行整理与巩固工作,争取由形式上的统一筹支,进到全部停止村中私自筹 ①戎伍胜副主任的总结报告(1940年12月19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 第247页。 ②冀南太行太岳区村级经费摊款暂行办法(1941年3月20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461页。 ③晋冀鲁豫边区粮款征收及开支暂行办法(1942年3月8日),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369—1370页。 ④戎伍胜:1943年度财政方针与经济建设(1943年3月),《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一辑),第297页。 ⑤晋冀鲁豫边区关于村财政委员会暂行组织办法与工作规则的通令(1943年4月25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 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一辑),第1463页。 ⑥太行第五专署关于村行政费新规定的通知(1944年2月29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 (第一辑),第1465页。 54 派与自由开支的现象”。①1943年7月,冀鲁豫行署要求各县把整理村财政作为下半年的中心工作,以配 合村政权改造为出发点,分地区整理。在已经清理黑地完毕的地区,村财政应实行财政公开,并确定村款 开支项目与范围,建立简单财粮收支帐据;在尚未清理黑地的地区,仍应以清查黑地、实行合理负担和反 贪污斗争作为整理村财政的内容。②1943年,冀鲁豫区“为加强农村团结彻底整理村财粮保障群众的反贪 污斗争的胜利”,组织村民算帐委员会,以村民大会公选为原则,本着‘三三制’原则组织,有代表全村 人见,清查村财粮帐目有无贪污浪费的职权。③冀鲁豫区行署1943年下半年的村政权建设,以村财政 的整理为首要任务,要求“实行财政公开,建立定期审查与公布帐目制度;确立村中各项开支范围与项目, 村款征敛均应经过区的批准;建立村财政收支的简单帐簿和收据”。④1939年7月,冀南行政主任公署颁 布村公所组织规程,规定“为增强各村之联系,施行统筹统支,促进政令及其他各种工作之推行,各县区 以下每以十个偏乡为单位,组织一个中心村村公所”。中心村村长由各村长选举、区公所监选,经区长推 荐后由委任。中心村公所筹办的给养, “每半月向区县报告一次,以便审核公布,实行全县统筹统支”。⑤ 综上所述,晋冀鲁豫边区基础财政制度以预决算制度、会计及金库制度和审计制度作为正规化制度的 基础,并通过村财政的管理实现基层财政的正规化和科学化。 rI1leEstablishmentofNormalizedFundamentalFinancialSystem 0fJiII—_Ji—I^I Yllanti-JapaneseBasedArea WANG Ming-qian (Maxism Institution,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China) Abstract:The construction of fundamental financial system of Jin—Ji—Lu—YU anti-Japanese based area always followed normalized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sought scienfif ̄on the bans of normalization.Border region’S fundamental financial system was based on budget and final accounts system,accounting and coffers system and audit system and embodied normalized and scientific of grassroot level finance by village-finance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 Jin—Ji—Lu—Yu anti-Japanese based arlea(Jm—Ji—Lu—Yu border region), Fundamental financial system(budget and fnali accounts system,accounting and coffers system and audit system),village finance, Normalization,Scientific [责任编辑 山 阳] ①冀鲁豫行署八个月财政建设计划大纲(1942年5—12月),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第 一辑),第590页。 ②冀鲁豫行署关于1943年下半年财政工作的指示信(1943年7月13日),《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 资料选编》(第一辑),第614—615页。 ③冀鲁豫区清理村财粮工作中村级算帐委员会组织办法(1943年),《抗日战争时期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 编》(第一辑),第1464页。 ④冀鲁豫行署1943年下半年工作方针(1943年),《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中),第654—655页。 ⑤冀南各县中心村村公所组织规程(1939年7月18日),《冀南党史资料》第三辑,第18—19页。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