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所谓向群众公开,是指允许群众旁听案件审判过程(主要是庭审过程有宣判过程);所谓向社会公开,是指允许新闻记者对庭审过程作采访,允许期对案件审理过程作报道,将案件向社会披露。
根据法律规定,公开审判也有例外,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包括党的秘密、的秘密和的秘密;⼆是涉及个⼈隐私的案件;
三是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主要包括⽣产⼯艺、产品配⽅、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不愿公开的⼯商业秘密。
⽆论是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律公开。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1、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公开审判使⼴⼤⼈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的审理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理活动进⾏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2、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实⾏公开审判制度,使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有助于审判⼈员增强责任感,正确⾏使审判权,提⾼办案质量,防⽌司法专横,杜绝司法,实现司法公正。
3、公开审判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诉讼效率是现代民事诉讼所追求的价值之⼀。⽆论作出什么裁判,总会有⼀⽅当事⼈不满,⽽程序的正义就在于吸收这种实体上的不满,让公正以当事⼈看得见的⽅式展⽰出来,使当事⼈接受这种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判决结果并⼼悦诚服,公开审判制度所要求的程序设计,也就是要营造⼀种公正的⽓氛,有助于当事⼈双⽅接受判决。
4、公开审判是当事⼈⾏使诉权的结果。公开审判的主要⽬的是防⽌司法专横,杜绝司法,实现诉讼公正,保护当事⼈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开审判的初衷是为当事⼈的利益着想,是当事⼈⾏使诉权的结果。
5、公开审判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具体案件的公开审理,能够使旁听群众⽣动、形象地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群众遵守法律的⾃觉性,尤其是对⼀些影响⼤的案件进⾏现场电视转播,社会效果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