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卖方 ):_______________公司
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获得实现,避免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在 __________日 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同__________日 签署了补充协议,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之前甲、乙方已签署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再行签署本补充协议,作为前述合同条款的进一步补充完善,以兹签约方共同遵守。
一、首付款
1、经确认乙方已将首付款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存入中国光大银行房屋交易托管帐户,该款项依据合同规定,需要在权属登记变更后2 _________日 内,由丙方向监管银行出具划转指令,实现资金解冻。如监管资金出现风险,丙方对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给予先行赔付。
二、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
1、买受人向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或其它限购等原因未获得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放贷的,买受人应在3 _________日 内提出解决方案或提供担保获得卖方认可,买受人提出解决方案或提供担保的期限至迟不超过甲乙双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10 _________日 内,并承担权属变更后已经发生和预期产生的各项费用及甲方的利息损失(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如买受人提出的解决方案或提供的担保不能获得卖方认可,卖方有权单方即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以发出邮件__________日 期为准)。
三、房屋的交付
1、出卖人在买受人交付房屋总价全款之前,保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 。
甲方享有的该项权利,在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项后自行解除,此期间,甲方可委托丙方代为保管房屋交付的相关手续,直至乙方付清余款后代甲方与丙方交接。
2、甲方与乙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后乙方付清购房余款前继续占有、使用房屋的性质属 有偿使用,使用费用相当 乙方欠付房屋余款期间造成甲方的利息损失。如乙方因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未取得贷款审批,通过其它方式也无力支付甲方剩余款项的,甲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项,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保证责任与违约责任
本补充协议乙方自愿提出如下保证责任、违约责任承诺:__________公司
业务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 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