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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救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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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救险规定:

遇有意外事故发生,公司员工都有责任按照公司相关的应急预案处置。

1、 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参加消防培训,熟悉火警讯号、灭火通道出口位置和灭火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火情时报警顺序:发现者--消防中控室值班员--安保部(夜间报值班经理)----中心领导,以确定自救还是报火警119方案进行救火。报告时讲清发生火情地点、时间、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本人姓名、部门、电话,并利用最近的灭火器迅速灭火,正确疏导在场人员,严禁使用电梯;遇到因漏电导致的火灾时,切勿使用水或泡沫灭火。

2、 员工都是义务安全员,应树立预防犯罪意识,公司物业管理区一旦发生如打、砸、偷盗、抢劫、骚扰、袭击、凶杀等犯罪行为时,员工应迅速报告安保部、值班经理或中心领导,及时拨打110或派出所电话报警,主动保护现场、证据、证人,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3、 物业管理区内发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火灾征候、治安案件、人员滋事、电梯困人、煤气泄漏、跑水、停水、电力故障、交通事故、高空抛物、接到恐吓信息、食物中毒、人员意外(受伤、生病、死亡等)、发现可疑物品等突发事件,员工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利用手机、保安对讲机、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或设法以最快速度迅速上报安保部或值班经理,并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如情况紧急,要直接报请中心领导决定是否报

110、

119、 120等实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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