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日至日。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建设监理合同书;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建设监理合同;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监理投标书;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 _____ 乙方(章):_____ 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_____ 地址:_____ _____
邮编:邮编:
传真:_____ _____ 传真:_____ _____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