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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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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按州局《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办厅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现对我局开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情况自查如下:

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土地复垦条例》确立了新形势下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活动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深化和体现。我局高度重视《土地复垦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土地复垦工作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

一是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开展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对《土地复垦条例》做到切实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广泛开展《土地复垦条例》的宣传和贯彻,结合“地球日”、“土地日”、矿山年检和执法监察等日常工作为锲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单、张贴标语、开展工作座谈会等,增强广大群众对《土地复垦条例》的认识,进一步促进该条例的组织实施;三是争取

相部门的支持和协调配合,构建土地复垦共同责任机制。四是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好《土地复垦条例》,履行好职能职责。《土地复垦条例》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复垦监管职责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各类土地复垦实行全程监管,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尽快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对开展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初审、备案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负责履行复垦方案的实施监管、督促土地复垦责任人自觉履行复垦义务、落实复垦责任等有了明确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不断推动我县土地复垦工作的深入发展。五是不断完善我局土地矿产开发中心的建设,在人员配备、培训、办公设施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强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调研、土地矿产开发咨询、测量测绘等工作职责,研究监管工作流程,切实加强领导,履行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工作职责。

(二)、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取得的效果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以来,我县土地复垦工作在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理清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制度。二是摸清了我县历史遗留损毁土地1000多亩(青山、新店、楼下)自然灾害损毁土地500多亩(地瓜已复垦)。三是完成了我县30多家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初审、备案、督促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拟定年度复复垦计划。

二、配套规章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土地复垦条例》,接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拟订了《普安县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审查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年度报告制度》、《普安县土地复垦费用保障制度》等。在内部管理上强化土地整治规划,及时启动本区域内涉及损毁土地的现状及复垦潜力调查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土地资源损毁的情况和土地复垦效果等情况,不断探索土地复垦工作的有效制度,逐步规范土地复垦工作的管理。

三、制度执行情况

以《土地复垦条例》为重要依据,结合我县的实际、树立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理念,依据职能主动作为,做好辖区内矿山企业土地复垦的监督与管理,对土地复垦方案已审定备案的矿山企业,督促土地复垦工作的具体落实,建立土地复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好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收缴预存、提取、使用的监督管理,抓好土地复垦工作中各环节的衔接,保证土地复垦任务和义务落到实处,确保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不造成土地资源的损毁。

加强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监管责任,把土地复垦义务与矿业权年检工作挂钩,不履行义务的不予年检,保证土地复垦义务的全面落实。

此外,我局还在采矿权审批、建设用地审查等工作流程中,向上级审批权限部门提供土地复垦建议,将土地复垦工作作为审查工作中的一道门槛,确保土地复垦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由于一些造成土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不认真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导致大量新损毁的土地得不到及时复垦或者复垦达不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监管措施,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2、相当数量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尚未能及时得到复垦,需要明确其复垦主体、资金渠道,规范其复垦管理等。在现有未复垦损毁土地中,很大一部分属于没有复垦义务人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由于现有立法没有对这部分土地的复垦责任主体、资金渠道、管理方式等作出规定,致使大量土地未得到及时复垦。

3、土地复垦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措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土地复垦义务人积极主动复垦,吸引地方、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二〇20__年_月二十六日

第三篇:督查工作总结)2000字

嘉善县政务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政务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日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嘉善县也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特别是今年,县主要领导对改进督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县对督查室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改善了以往督查工作力量薄弱、网络不全、机制不活的被动局面,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督查格局,强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1.领导批示件督查突出“细致有别”。领导批示的重要查办事项往往是必须尽快解决的具体问题,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细致分类督办,做到月月督查、月月汇总,共推出10期专刊,具体有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重点问题力求面上改善。对一些涉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的重点问题,我们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准确、全面、及时的反映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使这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二是难点问题力求各个击破。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加重农民负担、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上,我们与相关部门一道认真研究,共商对策,不断完善现有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

施,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三是一般问题力求群众件件满意。对领导批示件中的一般问题但却事关民生的,我们坚持多次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意愿和想法,掌握真实情况,开展专题督办,一些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2.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突出“思路转变”。一是变逐一督查到分类督查。以前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主要采取逐一会议、逐一议题进行督查的办法。这样虽然做到了全覆盖督查,但是由于常务会议议题涉及内容和部门较多,往往精力不够,重点不够突出。在对20__年常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中,我们对所有议题分成经济发展类、农业农村类、社会稳定类、依法行政类和综合类五类,分别明确牵头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集中督查。在今年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督查中,我们坚持在常务会召开后,对所议议题进行分类跟踪,做到一般问题快速处理、重要问题跟踪督办、热点问题联动办理。二是突出重点督查调研结合。督查调研是推动决策落实、完善决策的有效手段,也是体现督查深度和水平的重要环节。我们以领导最关心、最重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为着力点,采取“三集中”(即集中人力、集中物力、集中时间)的方式,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督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建议,促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3.项目建设督查突出“全程跟踪”。全县重点工业项目

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根本,为此,我们排出了全县重点工业项目作为督查重点,落实了县领导和责任单位,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项目逐个调研剖析,深入查找进度滞后根源,加快项目推进速度。一是年初抓项目开复工督查。项目早一点建成,早一点投产,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就能早一点发挥。为确保项目尽早开工,今年_月份,我们对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开复工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经过现场查看,对全县尚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了梳理,连续刊发5期督查通报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及时通报,不断强化督促检查作用。二是年中抓项目推进督查。为确保工程有序推进,5月份以来,我们坚持每个项目建设都现场督查观摩,深入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主要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上报建设进度,分析汇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推进项目建设。三是三季度抓重点问题解决督查。通过督查,深入了解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改进工作的制度和举措,督查效果明显。

4.专题会议事项督查突出“以点促面”。专题会议决议事项一般都是县主要领导重点关注的全县某阶段或者某个方面具有全局性的问题。这类问题的存在和解决会影响全县面上工作的整体推进。因此针对专题会议事项,我们在

督查过程中力求明实情、探准因,争取以“点”上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问题的化解。

二、存在不足

在政务督查工作中,我们虽然作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督查调研工作还不够深入。由于人员少,工作精力不足,督查调研工作开展得不多,也不够深入。二是开展督查工作的主动性还有所欠缺。三是为领导参谋的意识还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责任越来越大。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好督查工作。

1.突出督查重点。紧紧围绕县的中心工作,突出大事、实事和重点、难点开展督查。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把重点放在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问题上,确保实现县的各项工作目标。

2.加强督查调研。在做好各项督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力量,重点加强督查调研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督查调研中发现问题、主动查办、信息反馈、领导批示、督查通报”这一主动查办的基本流程。

3.健全督查体系。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确定

专门人员负责各单位的督查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培训,确保各项督查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利用网络的高效便捷性,构建专门的督查平台,通过对领导重要批示和反馈信息等实行网上传递的形式,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推动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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