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
4.1保安队长:1人(非岗位执勤人员)。
4.1.1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为30-40周岁,身高1.72米以上,双眼裸视4.9—5.0,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
4.1.2具备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资格证》,从事保安工作5年以上(医院保安工作优先)。 4.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审合格需提供无刑事犯罪证明。 4.1.4保安队长须为退伍军人并提供退伍证明。 4.2保安班长:4人(非岗位执勤人员)。
4.2.1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为25-35周岁,身高1.72米以上,双眼裸视4.9—5.0,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
4.2.2具备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资格证》,从事保安工作1年以上(医院保安工作优先)。 4.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审合格需提供无刑事犯罪证明 4.2.4保安班长须为退伍军人并提供退伍证明。 4.3保安人员
4.3.1男性,年龄为18-35周岁,身高1.72米以上(注:身高1.72—1.75米占保安队人员编制比例的20%;1.75米以上占保安队人员编制比例的80%),双眼裸视4.9—5.0,无色盲,身体健康,无纹身,初中以上学历。
4.3.2应具备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资格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4.4人员组成:
4.1.1复、转军人比例应不少于保安队编制的30%。
考核办法:
为确保中选人达到服务要求,将对中选人进行月度考核,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考核分值百分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保安公司月度工作考核表占80%,保安工作月度满意度调查表20%。 2、月考核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
3、月考核85分以下为不合格,需在规定时间(3日内)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0%。 4、月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扣减第二个月服务费的20%;情节极为严重者,解除合同。 (二)处罚标准:
1、中选人在服务期间,出现重大过失,对医院造成了严重影响,中选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扣减当月服务费的30%;情节极为严重者,解除合同。
2、中选人在服务期间,违反工作考核表标准或其他技术条款,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服务费的1%--10%;情节特别严重者另行处罚。
3、中选人在服务期间,违反工作考核表标准或其他技术条款,未在约定期间整改的扣减当月服务费的5%;情节特别严重者另行处罚。 (二)奖励标准:
中选人符合下列情况的,奖励加分。
1、遵守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加2分。 2、拾金不昧,主动上交到后勤保卫处的,加2分。
3、及时发现医院内消防、治安、交通等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的,加2分。 4、为医院提供优质服务受到表扬、表彰的,加5分。
5、制止恶性事件发生并有效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