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
的通知
【法规类别】森林采伐更新 【发文字号】辽林办字[2006]105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林业厅 【发布日期】2006.08.22 【实施日期】200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
(辽林办字〔2006〕105号)
各市林业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06〕1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业原料林经营管理的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工业原料林的落实工作。工业原料林的经营管理是商品用材林经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决定着商品用材林经营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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