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消防安全安全管理办法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单位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单位、部门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警、扑救初期火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e)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
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3、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4、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护门是否关闭严密;
e)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f)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g)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5、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水源状况;
d)消防设施正常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h)其它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和堵塞。
2、有走道进入楼梯间前室的门,应为防火门,而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
3、为保证楼梯间内疏散安全,除楼梯入口的门以外,不应把其它再开向楼梯间。
4、不准在疏散楼梯间内设其他用房和堆放物资,也不准在楼道上增设床铺,也影响紧急情况的安全疏散。
5、应当不定期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6、对故意损坏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