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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普乡村委控辍保学家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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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家长责任书

_____ 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做到不辍学,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希望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向自己的子女或被监护人宣传教育,懂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道辍学是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子女或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关心自己子女或被监护人的生活和学习,经常做子女的思想工作,鼓励子女或被监护人刻苦学习,不逃课不逃学,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重视对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或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或被监护人。

3、经常了解自己子女或被监护人的思想状况,发现有辍学想法后及时做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和村干部联系,通过多方的共同努力,以防止学生辍学,保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或监护人,不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使自己的子女或被监护人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保证自己的子女或被监护人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做一个称职的家长或监护人。

5、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或被监护人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6、落实以上五条责任不到位,造成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1个月的,将自愿接受乡的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配合村干部、学校老师动员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村委: 负责人签字:

村民: 子女或被监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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