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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患者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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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的。且若该精神疾病导致当事人变成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只能诉讼离婚,即由当事人向提交起诉状,人民受理后,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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